唐人日报 10月8日讯:特朗普政府10月7日在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提出,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应当能够要求美国国税局(IRS)提供非公民纳税人的地址,以协助执行大规模遣返行动。此次争议涉及ICE此前向国税局索取约128万名非公民的信息,以及国税局已经向移民执法部门提供约4.7万名纳税人地址的行为。三名联邦上诉法官在听证中连续质疑,政府是否能够仅凭外国公民存在最终递解令,就将其认定为刑事调查对象,从而适用联邦税法允许披露纳税资料的例外规定。

这一案件源于特朗普政府推动国税局与国土安全部共享纳税数据的安排。2025年4月7日,两部门签署谅解备忘录,建立ICE向国税局申请特定纳税人信息的程序。文件说明,特朗普政府计划“立即采取措施,识别、排除或驱逐非法滞留在美国的外国人”。美国国土安全部认为,相关资料可以帮助执法人员确认受到最终递解令约束的外国公民所在地址,并推动执行已经生效的遣返决定。然而,相关安排随后遭到民权团体和社区组织起诉,争议集中在纳税人隐私保护及政府获取信息的法定权限。

美国联邦《国内税收法》第6103条原则上要求国税局对纳税申报信息保密,包括姓名、住址及其他与报税有关的资料。这些保护同样适用于非公民纳税人,但法律允许在满足严格条件的特定非税务刑事调查中披露部分资料。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此次需要审查的关键问题,是政府能否将最终递解令作为刑事调查依据,以及相关信息请求是否符合国会制定的保密例外标准。此前负责审理此案的联邦地区法官已于2026年2月阻止相关数据共享安排继续执行,认为原告可能证明其违反法律,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10月7日的听证会上,代表特朗普政府的司法部律师雅各布·克里斯滕森(Jacob Christensen)表示,国税局已经提供地址信息的相关外国公民均受到最终递解令约束。但法官塞思·阿弗雷姆(Seth Aframe)质疑,最终递解令本身是否就足以证明存在刑事犯罪调查。他直接询问:“刑事调查的依据仅仅是他们有最终驱逐令吗?”随后,阿弗雷姆以机动车保险规定作类比,指出各州通常要求驾驶人购买汽车保险,并追问:“每个持有驾照的人……都可能因为没有保险而受到刑事调查?”

由前总统奥巴马任命的巡回法官大卫·巴伦(David Barron)同样关注政府对刑事调查概念的解释。他提出的问题是,执法机构是否能够仅仅通过将某个人标记为“正在接受调查”,便获得联邦法律通常禁止披露的私人税务资料。法院关注的是,刑事调查例外是否必须建立在具体案件事实之上,而不能仅凭行政机构对个人法律状态作出的分类。

另一名法官朱莉·里克尔曼(Julie Rikelman)指出,ICE最初试图获取128万人的地址,其中部分人士虽然已经收到最终递解令,却尚未超过法律规定的90天离境期限。根据相关刑事法律条款,违反最终递解令后继续留在美国是否构成特定犯罪,还需要满足其他法定条件。里克尔曼表示:“你需要一些其他事实来表明确实发生了犯罪。”她进一步质疑:“如果只有同时具备 A 和 B 才能构成犯罪,而执法机构只指控了 A,那么我们想问的是:怎么可能真诚地相信已经发生了犯罪行为呢?”

克里斯滕森随后回应,最终实际向ICE披露地址的约4.7万人均已超过90天期限。不过,当法官继续询问国税局筛选这些人员的决定是否与具体刑事法律规定有关时,他未能提供明确解释,并表示:“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美国国税局这样做。”这一回答使听证争议进一步集中于数据筛选程序,以及政府是否真正针对每名纳税人进行了符合法律要求的刑事调查审查。

本案首席原告是马萨诸塞州东南部社区经济发展中心,该组织长期与当地居民及企业开展社区服务。原告称,国税局与ICE共享纳税资料的政策已经影响组织活动,部分非公民居民担心其个人信息被移民执法机关获取,因而减少参与社区活动,组织会员人数及活动出席人数出现下降。原告认为,相关政策不仅涉及个人隐私,还可能影响移民群体依法申报所得税及参与社区事务。

代表原告的亚洲法律联盟律师约书亚·罗森塔尔(Joshua Rosenthal)表示,联邦税务保密规定适用于整个政府体系,刑事调查例外必须涉及具有实际内容的调查,而不能将大规模人口名单直接等同于犯罪调查。他指出:“要真正按照法律规定展开调查,涉案人数必须远少于 120 万。”法官同时询问,为何司法救济需要覆盖原告组织成员以外的非公民,而不是仅针对提出诉讼的组织成员采取保护措施。

罗森塔尔回应:“首先,为了在不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提供完全的救济,因为整个案件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这些组织的成员身份隐私。”他进一步指出,下级法院认为,“在案件的这个临时阶段,最合适的补救措施就是将这些信息保存在政府存放的抽屉里的笔记本电脑中”。这一安排旨在限制政府继续利用已取得的信息,同时避免原告组织必须公开其成员身份才能获得司法保护。

此次听证并不是美国国税局与ICE数据共享协议面临的唯一司法挑战。2026年9月8日,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另一宗案件中维持了限制国税局披露纳税人资料的初步禁令。该法院认定,国税局采用的数据交换程序没有充分执行《国内税收法》第6103条规定的要求。司法记录显示,国税局已经向ICE提供47,289份个人记录,其中超过九成通过未能充分核实地址条件的数据匹配方式生成。

在该案中,奥巴马任命的巡回法官科妮莉亚·皮拉德(Cornelia Pillard)指出,申请获取税务信息的政府机构必须满足有关纳税人身份、地址及具体刑事调查的法定要求。然而,ICE此前针对近130万人的信息请求使用同一名联系人。法院认为,声称同一名政府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约4.7万起刑事案件,甚至同时参与128万人的调查,在表面上缺乏可信性。9月的判决维持了针对相关数据交换程序的限制,但并未认定所有依法提出的个别刑事调查请求都不得获得税务信息。

截至10月8日,第一巡回上诉法院尚未宣布本案裁决时间。特朗普政府继续主张依据法律允许的刑事调查例外获取外国公民纳税资料,原告则要求维持现有限制,防止纳税人隐私信息被用于不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的大规模移民执法。接下来的判决将决定本案初步禁令是否继续有效,以及国税局在收到涉及最终递解令人员的大规模信息请求时,必须采取何种法律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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