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庭后催办能不能加快面谈 先看案子还在不在US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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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6月10日讯:很多庇护申请人搬家后完成转庭,下一步就会问:现在能不能申请催办令,让面谈更快?答案不是简单的能或不能,而是先要看你的案子到底在哪个系统里。

如果你的庇护案还在USCIS,也就是所谓affirmative asylum阶段,你等待的是庇护办公室面谈。这个时候,长期没有面谈,理论上可以考虑催办、国会议员协助、Ombudsman求助,甚至在等待时间明显过长、行政催办无效的情况下,考虑联邦法院mandamus催办诉讼。但催办令的作用,是要求政府对长期拖延作出行动,不是保证批准,也不是保证你一定马上面谈。

如果你的案子已经进入移民法庭,也就是收到了NTA并在EOIR系统里,那么你等的通常不再叫“庇护面谈”,而是小庭Master Hearing或大庭Individual Hearing。这个时候所谓“转庭”,只是把案件从一个移民法庭换到另一个移民法庭,解决的是在哪里上庭,不是让USCIS给你安排面谈。案子一旦在法庭,真正要加快的通常是听证日期,而不是庇护办公室面谈。

这就是最容易踩坑的地方:转庭之后申请催办令,不一定加快,甚至可能催错对象。USCIS管面谈,EOIR管法庭排期,ICE/OPLA代表政府律师,三套系统不是一个窗口。你催USCIS,案子可能已经不归USCIS面谈;你催EOIR,法庭也未必因为你着急就提前排大庭。

如果案件已经在移民法庭,想加快进度,通常更现实的做法是查看新法院排期,确认转庭是否已经批准,再根据情况提交motion to advance hearing,也就是申请提前听证。但法院是否同意,要看理由是否充分,比如严重疾病、家庭紧急情况、子女年龄、证据特殊、长期拖延造成重大损害等。单纯说“我想快一点”,通常不够。

催办令最怕变成花钱买希望。它可能对长期卡在USCIS的老案子有压力作用,但不适合所有案件。若案子刚转庭、排期刚生成、或者仍在正常等待范围内,贸然起诉催办,未必划算。更重要的是,催办可能把案件推到审查台前,如果材料不完整、证据薄弱、口供有漏洞,快起来反而可能更危险。

一句话:转庭不是插队,催办令也不是万能加速器。想加快面谈或听证,第一步不是起诉,而是先查清案件到底在USCIS还是EOIR;第二步看延迟是否异常;第三步准备好完整材料。催得对,可能推进;催错了,只会浪费时间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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