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回国不是免死金牌 庇护案可能因此翻车
唐人日报6月10日讯:很多庇护申请人或庇护获批者都会遇到一个最艰难的问题:如果亲人突然离世,能不能短暂回国奔丧?从人情上讲,这当然可以理解;但从移民法角度看,这一步风险非常高,绝不能把“人道主义原因”误认为“安全通行证”。

首先,如果你的庇护案还在USCIS待审,也就是还没有面谈、没有批准,原则上不要随便离开美国。USCIS明确规定,庇护申请人如果没有先取得Advance Parole就离境,会被推定为放弃庇护申请。也就是说,你不是简单出去几天,而是可能让整个庇护案直接出问题。即使申请了Advance Parole,也不代表一定能回来,更不代表回原籍国不会影响庇护可信度。
第二,如果你已经赢了庇护,或者正在以庇护身份申请绿卡,出国前通常应申请难民旅行证件,也就是Refugee Travel Document。这个文件是庇护人士返回美国的重要旅行证件。没有合适旅行文件就离境,可能导致回来时被拦、被询问,甚至进入更复杂的移民程序。
真正危险的是“回到你声称害怕迫害的国家”。庇护的核心逻辑是:你因为迫害或合理恐惧,不能安全回国。如果你在获批庇护后又返回原籍国,即使理由是奔丧、探病或处理家庭紧急事务,移民局未来仍可能追问:既然你能回去,为什么当初说自己害怕?你回国期间是否被政府检查?是否使用了本国护照?是否与迫害方接触?是否安全出入?
当然,人道原因不是没有意义。亲人去世、父母病危、孩子重大事故等紧急情况,可以作为解释材料。但它只能解释“为什么非去不可”,不能自动消除“为什么你仍然害怕迫害”的疑问。申请人最好提前准备死亡证明、病危通知、亲属关系证明、行程安排、停留时间说明,以及为什么无法由他人代办的解释。
最稳妥的做法是:庇护待审者尽量不要回原籍国;已获庇护者如必须出国,先申请旅行证件,并尽量避免回迫害国;庇护绿卡待审者更要谨慎,因为一次回国可能影响I-485、绿卡后续甚至将来入籍审查。
一句话:奔丧是人情,庇护是法律。亲人离世可以成为紧急理由,但不是自动安全理由。回国前先查身份、先办旅行文件、先评估风险,否则一趟短暂回国,可能换来多年身份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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