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硬刚国际刑事法院!美方发函划界:无权调查拘押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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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7月3日讯:美国司法部7月2日公开宣布,拒绝接受国际刑事法院对任何美国公民行使管辖权。代理司法部长托德·布兰奇本周致信国际刑事法院院长赤根智子,明确表示,美国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也从未同意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因此ICC无权调查、传唤、拘押、审判或要求移送美国公民。

司法部在声明中强调,按照国际法原则,条约不能约束没有同意加入的国家。美国既未批准《罗马规约》,也没有把本国司法权交给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因此,司法部认为,ICC如果试图对美国军人、政府官员或普通公民主张管辖权,都是“不合法、不正当”,也是对美国主权的直接侵犯。

布兰奇在信中措辞强硬,称国际刑事法院近年来的行为“越来越无法律约束,也越来越缺乏合法性”。他指责ICC存在选择性执法记录,并称有关内部不当行为的可信指控,已经严重损害该法院的公正性、公信力和合法性。

司法部还援引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的《美国军人保护法》。该法律明确否认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人员的管辖权,涵盖美国军人、政府官员和平民。该法还限制美国政府与ICC合作,并授权总统采取“一切必要和适当手段”,确保任何因ICC逮捕令或请求而被拘留的美国公民获释。

根据司法部最新立场,美国今后不会配合ICC任何调查、询问、传唤或诉讼程序,也不会向ICC引渡或移送任何美国公民。司法部还表示,美国国务院将反对其他国家把美国公民交给国际刑事法院。

这份声明释放出的信号非常明确:美国承认本国法院和宪法体系的最高地位,但不承认一个未经美国同意的外国或国际法庭,有权审判美国人。布兰奇称,美国宪法把司法权赋予美国自己的法院,美国法律体系“令世界艳羡”,美国绝不会把人民的自由和安全交给一个不对美国选民负责、也不受美国宪法约束的海牙法庭。

这场争议的核心,不只是美国与国际刑事法院之间的法律分歧,更是主权与国际司法权的正面冲突。支持者认为,美国必须保护本国军人和公民不受政治化国际调查影响;批评者则可能认为,拒绝ICC管辖会削弱国际追责机制。无论如何,司法部此次表态已经把美国立场推到最前台:美国人只能由美国法律和美国法院审判,ICC不得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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