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生效,强制同化与跨境追责条款引发国际担忧
唐人日报7月2日讯: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7月1日正式生效,这部以“民族团结”为名的新法律,正在引发国际社会对少数民族权利、宗教自由、语言教育、台湾安全以及海外异见人士风险的集中担忧。中国官方称,该法是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并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任务。官方法律文本还强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并要求全社会共同落实相关目标。

2026年6月3日,中国北京天安门
这部法律的争议焦点,首先落在“共同民族身份”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之间的冲突。根据中国官方说法,法律意在塑造统一的国家认同、增强凝聚力,并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地位进一步制度化。但批评者认为,所谓“增进共同性”在现实执行中,可能意味着进一步压缩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的语言、教育、宗教和文化空间。路透社此前报道,该法强调推广普通话,并要求在少数民族语言与普通话并用的场合突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国际特赦组织对此发出严厉警告。该组织亚太区副主任Sarah Brooks表示,这部法律并不是保护多元差异,而是推动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等群体接受一种由国家定义、以汉族文化为主导的单一国族身份。国际特赦组织还指出,该法可能进一步把中国既有的强制同化政策制度化,并让推广少数民族语言、记录人权侵害、倡议释放因文化或宗教表达被拘押者等行为面临更高风险。
联合国方面也早已表达关切。国际人权服务社转述联合国人权专家意见称,该法可能把原本在部分地区试行的措施,变成全国范围内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对藏族、维吾尔族和蒙古族等群体的语言、文化、宗教权利及自治权造成严重影响。专家还认为,该法代表中国民族政策从名义上的民族自治,进一步转向国家层面的“民族融合”和同质化治理。
更具爆炸性的,是该法涉及境外个人和组织的条款。路透社报道,中国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曾表示,中国有权针对境外违反该法的人采取措施,并称这是“合法、必要、符合国际惯例”的安排。相关条款规定,境外个人和组织如果被认定破坏民族团结进步或煽动民族分裂,也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这一点立刻引爆台湾方面的担忧。台湾外交部表示,未来任何国家的个人,只要其言行不符合北京要求,都可能成为该法打击对象。台湾陆委会也警告,北京可能把该法作为新疆、西藏进一步压制人权的法律依据,并将威胁扩大到支持台湾、对台湾友好的国际声音。《海峡时报》报道,台湾方面还提醒民众赴中国大陆旅行风险升高,认为北京如今又多了一部可以“制造指控”的法律工具。
德国政府同样表达高度关切。德国外交部认为,该法可能为中国现行少数民族政策提供更广泛法律基础,并存在进一步削弱少数民族语言教育、宗教自由等权利的巨大风险。德国方面还特别提到,境外追责条款解释空间很大,可能带来跨国镇压风险。
中国政府则否认相关批评,强调该法针对的是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等违法行为,不会影响正常国际交流、学术讨论和经贸合作。北京长期坚持称,其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然而,外界真正担心的是:当“民族团结”被写成法律责任,当“共同体意识”被绑定政治忠诚,当境外言论也可能被纳入追责范围,这部法律就不再只是中国国内民族事务法规,而可能成为北京扩大意识形态控制、压缩少数民族权利、威慑台湾和海外批评者的新工具。7月1日生效后,它带来的最大冲击,不是纸面上的“团结”,而是人权、文化与自由空间被进一步收紧的现实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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