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 NTA 击碎“永居”美梦!持庇护绿卡华人归国被查,“虚假陈述” 面临递解审判
唐人日报7月7日讯:近日,一张美国国土安全部《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NTA)截图在华人移民社群中流传,引发广泛关注。群友称,一名已经持有美国绿卡多年的华人,疑似此前通过庇护途径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去年曾返回中国,今年6月收到ICE相关递解程序文件,被指涉嫌移民欺诈,并被安排于9月出庭。

从内容看,这份文件并不是“最终递解令”,而是DHS启动移民法庭递解程序的正式通知。也就是说,当事人目前并非已经被法官最终裁定递解,而是被政府列入移民法庭程序,需要在指定日期出庭回应指控。
通知显示,DHS认为当事人并非美国公民,而是中国公民,并指称其曾以B-2访客身份入境美国。文件中最关键的指控,是政府认为其可能通过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重要事实,取得签证、入境许可、其他移民福利,或通过欺诈方式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该通知引用的法律条款指向《移民与国籍法》中关于“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的规定。此类指控在移民案件中非常严重,因为它不是普通逾期滞留问题,而是直接质疑当事人当初取得签证、入境、庇护、绿卡或其他移民福利的真实性。
根据截图,该案出庭日期安排在2026年9月9日上午8点30分,地点为明尼苏达州Fort Snelling移民法院。届时,当事人需要面对移民法官,回应DHS提出的递解指控,并可以提交证据进行抗辩。
目前,外界并不清楚此案是否与当事人去年回中国有关。社群中有人推测,如果一个人曾以“害怕回国迫害”为核心理由申请庇护或取得绿卡,之后又返回原籍国,可能会引起移民机关对其原始申请真实性的重新审查。但这一点不能仅凭截图断定,真正原因仍要看政府掌握的证据、当事人历史申请材料以及法庭程序中的具体主张。
这起事件给华人移民群体释放出强烈警示:拿到绿卡多年,并不意味着所有移民历史问题永久消失。如果政府认为申请人在过去签证、入境、庇护、身份调整或绿卡申请中存在虚假陈述、隐瞒事实或材料不一致,仍可能启动递解程序。
尤其是通过庇护路径取得身份的人,后续回国、使用原籍国护照、申请入籍、更新旅行证件、参加移民面谈,都可能被放在过去申请陈述中重新核对。一旦出现明显矛盾,政府可能会质疑当初恐惧陈述是否真实。
不过,收到NTA并不等于一定会被递解。当事人仍有权聘请律师、出庭抗辩、要求政府证明指控,并根据个人情况寻求取消递解、豁免、重新开案或其他法律救济。
这起个案真正提醒的是:绿卡不是绝对保险箱,庇护绿卡更要注意前后行为一致。一次回国、一次面谈、一次申请入籍,都可能让过去多年材料重新被审视。对于有类似经历的人,千万不要轻视NTA,更不要误把出庭通知当成已经无路可走的最终判决。
唐人日报赞助商:
纽约华人律师事务所精办移民申请、婚姻绿卡、移民监狱上庭、刑事民事。
【电话:+1 9297891391;地址:3915 Main Street,418,Flushing NY 11354 .周一到周五 AM10:00-PM18:00 人不能成功从监狱出来,只收基本律师费用】
纽约华人会计师事务所 精办散工(1099)、全职(W2)、公司税务、公司注册。
【电话:+1 9295446105;地址:纽约法拉盛主街3915号,邮编418,11354,周一到周五 上午10:00至下午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