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驶出被撞,华妇却被判51%责任:南加车祸争议暴露“路权”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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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加州罗兰冈近日发生一起华人车祸责任争议。一名华人女子袁女士表示,自己当时已经停车观察路况,却被对方车辆撞上,没想到保险公司最后认定她承担51%责任。她认为结果“不公平”,但警方报告显示,这起事故的关键并不只是“谁撞了谁”,而是车辆当时是否已经从停车场驶入主干道,并影响了有路权车辆通行。

停车场驶出被撞,华妇却被判51%责任:南加车祸争议暴露“路权”关键。

事故发生在2026年1月23日,地点位于罗兰冈Colima Road与Fullerton Road交界以东路段。根据加州公路巡警报告,袁女士当时驾驶保时捷,从Colima Road北侧一处停车场驶出,准备横跨多条车道进入最左侧左转道。另一名驾驶员则驾驶林肯车辆,行驶在左转车道内。警方认定,袁女士在进入主干道过程中未礼让来车,导致其车辆左前方与对方车辆右侧发生碰撞,因此被认定为事故主因。

事故保险照片。

不过,袁女士对此并不认同。她表示,自己当时并非快速冲出,而是已经停在车道间观察,“我是在看能不能继续变道,他突然从最左边很快冲过来撞到我。”她认为,对方车辆存在突然变道或车速较快的情况,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袁女士说,自己在美国驾驶经验不多,这也是第一次遇到车祸。事故发生后,她只在现场拍了几张照片,并联系保险经纪人,以为保险公司会按正常程序处理。直到3月下旬,她才得知自己被判定承担51%责任。此时距离事故已近两个月,再回到现场寻找监控、证人和其他证据,已经非常困难。


有保险业内人士分析,此类事故最核心的是“路权”。从停车场、商场出口或小路驶入主干道的一方,本身就负有更高的避让义务。即使驾驶人认为自己“已经停住”,只要车头或车身已经进入主线车道,并影响到正常行驶车辆,仍可能被认定未能安全礼让。


目前,袁女士已经支付500美元自付额,并担心未来保费上涨。她表示仍会继续申诉,争取通过目击者或监控画面改变责任比例。她也提醒华人驾驶者,车祸发生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拍下全景、车道位置、碰撞点、路牌、车损细节,并尽快寻找监控和证人,否则等责任判定出来后,再想翻案就会非常困难。

唐人日报于2026年4月29日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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