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吵失控,血溅KTV:男子自刺身亡女友赔3万二审落槌
唐人日报6月12日讯:陕西一起KTV内情侣争吵后男子自伤身亡案件,近日二审结果公布。男子樊某在与女友梁某及朋友聚会饮酒后前往KTV唱歌,期间与梁某发生争执,随后用砸碎的啤酒瓶猛刺自己右颈部,最终因颈动脉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资料配图,与新闻事件无关
事发时间为2024年8月3日晚。根据法院查明,樊某与梁某于2024年6月前后相识,之后发展为恋人关系。相识约2个月后,二人与朋友先在陕西蒲城某啤酒屋喝酒,随后又到KTV继续饮酒唱歌。
争执在包间内升级。樊某先将酒瓶摔向桌面,梁某随后也打翻桌上的冰桶和酒瓶。樊某情绪失控,再次拿起酒瓶砸向桌子,并说出“都逼我”,随后用碎酒瓶刺向自己的右颈部。伤势直中要害,樊某被送医后因颈动脉损伤于当日死亡。
樊某家属随后将梁某及KTV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199056.1元。一审法院认为,梁某与樊某的争吵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酌定赔偿3万元;KTV方面因事发后工作人员及时查看并协助拨打120、110,不承担赔偿责任。
梁某不服提起上诉,称自己与樊某认识时间短,不存在长期矛盾,也无法预见樊某会作出极端行为。她还强调,事发后自己第一时间冲出包间求助,并让工作人员报警和拨打急救电话,已经尽到救助义务。
但二审法院认为,梁某与樊某系情侣关系,当晚二人多次争执。樊某酒后情绪激动并摔碎酒瓶时,梁某未能有效劝阻或停止争吵,且在明知其酒后易激动的情况下仍存在刺激行为。法院认定,梁某行为与樊某死亡之间具有一定因果关系。
最终,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梁某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最刺眼的数字是:认识2个月、索赔近20万、最终判赔3万元。法院没有把死亡责任全部推给女友,也没有让KTV承担赔偿,而是将争吵刺激与事后救助等因素一并考量。
一场酒局、一场争吵、一只碎酒瓶,最终毁掉一条生命,也留下一个警示:酒精和情绪叠加时,任何一句刺激、一个动作,都可能把冲突推向不可挽回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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