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WA家暴绿卡不是“娃娃绿卡”,受害者可绕过施暴方自己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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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6月8日讯:很多华人移民口中的“娃娃家暴绿卡”,其实是把英文 VAWA 听成了“娃娃”。它的正式名称来自《反暴力侵害妇女法》,移民上通常指 VAWA自我申请。简单说,如果一个非公民遭到美国公民或绿卡配偶、父母,或者美国公民成年子女的虐待,在符合条件时,可以不依赖施暴者,自己向移民局申请移民身份,最终争取绿卡。

VAWA最重要的特点,就是“自己申请”。很多家暴受害者最害怕的是:绿卡申请掌握在施暴方手里,对方威胁说“我不给你办身份”“我撤案你就完了”“你报警就把你送走”。VAWA制度就是为了打破这种控制。符合条件的受害者可以递交I-360自我申请,不需要施暴方签字、配合或知情。

可以申请的人主要包括三类:第一,被美国公民或绿卡配偶虐待的配偶;第二,被美国公民或绿卡父母虐待的子女;第三,被美国公民成年子女虐待的父母。这里的“虐待”不一定只有身体殴打,也可能包括严重精神控制、威胁、羞辱、经济控制、隔离、恐吓、性暴力或其他“极端残忍”行为。

申请VAWA通常需要证明几件事:双方有合格亲属关系;如果是配偶案件,婚姻是真实的,不是为了绿卡假结婚;申请人曾与施暴方共同居住;遭受过殴打或极端残忍;申请人具备良好道德品行。证据可以包括报警记录、保护令、医院记录、心理咨询记录、照片、聊天记录、亲友证词、住址证明、共同账单、孩子出生证明等。

VAWA获批后,并不等于当天拿到绿卡。通常是先递交I-360,如果符合绿卡排期和调整身份条件,再递交或继续处理I-485。某些美国公民配偶类案件可能更快进入绿卡阶段;如果施暴方是绿卡身份,可能还要看签证排期。

这类案件最容易误解的地方,是以为“只要吵架就能办VAWA”,或者以为“没有报警就不能申请”。这两个说法都不准确。普通夫妻争执不等于家暴绿卡,但没有报警也不一定完全没机会,关键是证据能否证明真实虐待和控制。

VAWA不是捷径,而是给受害者的一条保护通道。真正符合条件的人,不应继续被施暴方用身份威胁;但材料不真实、故事包装、证据矛盾,也可能导致拒案甚至移民欺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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