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重磅裁定!高院重拳打击 “数字搜捕”,警方调取手机定位必须持搜查令
唐人日报6月30日讯:美国最高法院周一作出一项影响深远的数字隐私裁决,认定警方利用“地理围栏搜查令”向科技公司调取手机位置数据,属于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意义上的“搜查”。这意味着,执法部门今后在通过谷歌等公司获取特定区域内手机用户位置资料时,不能简单依赖技术工具大范围筛人,而必须受到搜查令、合理理由和具体明确性要求的约束。

本案源于弗吉尼亚州2019年一起银行抢劫案。警方在侦查陷入僵局后,向谷歌申请地理围栏搜查令,要求调取案发时间段内出现在银行附近约300米范围内的手机位置数据。通过这一程序,警方锁定奥凯洛·查特里,并最终在其住所发现现金、手枪和疑似抢劫纸条。查特里后来有条件认罪,但保留了挑战该搜查令合宪性的权利。
所谓地理围栏搜查令,是执法部门先划定一个地点和时间范围,再要求科技公司提供该范围内所有相关设备的位置记录。这种做法与传统搜查不同:警方一开始未必知道嫌疑人是谁,而是先调取一批普通用户的数据,再从中筛查可能目标。支持者认为,这能帮助破获抢劫、枪击和绑架等案件;批评者则警告,它可能把无辜路人、教堂信众、政治集会参与者、诊所访客甚至枪店顾客全部卷入政府数据搜索。
最高法院以6比3作出裁决。埃琳娜·卡根大法官代表多数派表示,现代人日常携带手机,位置数据能够持续、精确地揭示一个人的行动轨迹。即使这些数据存放在第三方科技公司服务器上,也不意味着用户自动放弃隐私权。法院因此推翻第四巡回上诉法院“这不构成搜查”的判断,并将案件发回下级法院继续审查。
不过,最高法院这次并没有直接宣布本案中的地理围栏搜查令无效,也没有直接推翻查特里的定罪。多数派采取的是相对有限的路径:先确认政府获取这类位置数据属于“搜查”,再要求下级法院评估该搜查令是否足够具体、是否有合理依据,以及是否符合第四修正案标准。
反对派大法官则警告,多数意见可能制造新的司法不确定性。阿利托大法官在异议中批评,法院一方面高调宣示数字隐私,另一方面又没有解决本案最终结果,可能让下级法院、警方和科技公司陷入混乱。
这项裁决的真正震撼点在于,它把第四修正案带入了智能手机时代。过去,政府常以“用户自愿把数据交给科技公司”为理由,主张调取这些信息不需要严格宪法审查。但最高法院现在明确表示,个人并不会因为使用手机、打开定位服务或让数据存储在第三方平台,就失去对自己行踪的合理隐私期待。
对执法部门来说,这一判决并非彻底禁止地理围栏工具,而是提高了使用门槛。今后,警方若要调取某个地点周边的大量手机位置数据,必须更清楚说明搜查范围、目标、时间段和合理依据,不能把数字数据库当成无限制的嫌疑人筛选池。
对普通美国人而言,这是一场数字隐私胜利。手机早已不只是通讯工具,而是记录一个人生活路线、社交关系、宗教活动、医疗选择和政治参与的移动档案。最高法院此次划下的红线表明:在数字时代,政府查手机轨迹,同样必须面对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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