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BBC 中文网报道,香港民主派活动人士、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将于2026年11月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接受新的刑事判决。2026年9月2日,黄之锋承认了“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根据香港《国家安全法》,该罪名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这意味着黄之锋可能面临长期监禁的风险。
现年30岁的黄之锋此前因参与2020年民主派非官方初选,被判“初选47人案”罪名成立,获刑四年八个月,原本预计于2027年1月刑满。这次新增的国安案件若被判重刑,则有可能延长其在狱中服刑的时间。
控方指控黄之锋与流亡海外的前香港众志成员罗冠聪等人合谋,寻求外国对中国及香港实施制裁或其他敌对行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此案的司法进程体现了香港当局对涉外国势力干预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国际社会反应方面,美国部分国会议员和国际人权组织批评香港当局起诉黄之锋,称此举构成政治迫害,呼吁香港释放黄之锋。对此,香港当局强调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称相关法律程序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框架。
黄之锋的辩护律师在庭上请求轻判,认为相关罪行不属“罪行重大”,建议适用三至十年监禁的量刑等级,并指出黄之锋已因多项案件被羁押近六年。判决结果将于11月5日公布,届时将明确其下一步刑期安排。
此次案件反映出香港近年来在国家安全法框架下对涉外国势力案件的审理态度及尺度,对香港民主运动参与者的法律风险提出了严峻警示。相关判决结果不仅对黄之锋个人命运产生重大影响,也在国际社会引发广泛关注和议论。
黄之锋此次涉及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是根据2020年6月30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简称“港区国安法”)提起的。该法律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包括与外国势力串通,干预香港事务或破坏国家统一与安全的行为。控方指控黄之锋通过与流亡海外的政治活动人士联系,企图推动国际社会对中国及香港实施制裁,破坏香港稳定。
黄之锋的律师在庭审中强调,考虑其已服刑近六年时间及其行为在整个国安法案件中的定位,主张减轻刑罚,建议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律师认为黄之锋的行为虽触犯刑责,但不属于最严重的罪行,应予以量刑宽大。法院将在审慎权衡控辩双方意见和相关法律规定后作出判决。
此次判决不仅关系黄之锋个人的刑期延长与否,也被视为香港依法打击涉外国势力干预的信号。香港政府方面表示,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与此同时,国际社会对案件表示持续关注,尤其是人权组织继续呼吁香港尊重法治及人权保障,关注民主派人士的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