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通过报道,2026年3月,中国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法》),标志着中国民族语言教育政策的重大转变。据人民网报道,该法律明确要求在幼儿园至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广普通话教学,取消了此前长期存在的少数民族语言教学例外。这意味着少数民族学生必须在学校接受以普通话为主要授课语言的教育,少数民族语言的课堂使用受到限制。
这项法律的出台,是对中国几十年来推行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政策的一次制度化强化。根据教育部和其他官方解读,推广普通话旨在提升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的教育公平性和就业竞争力,促进民族地区社会融合和国家认同,同时法律也表述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及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整理和利用。
然而,国际社会和部分人权组织对《法》的执行效果和实际影响表示关切。美国人权观察2026年5月发布报告指出,在新疆和西藏,新法律使得维吾尔语和藏语的教育使用受到严格限制。例如,新疆约有45%居民讲维吾尔语,然而维吾尔语在学校和公共生活中的使用受到压缩,普通话在幼儿园甚至更早阶段被强制推行。据报道,中国公安部门监控并惩戒推行藏语教学的教师,网络平台也删除了含有民族身份表达内容如“我是蒙古人”的歌曲等,显示当局对非普通话语言表达持严控态度。
2025年12月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妨碍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2026年新《法》中的普通话推广提供了法律支持。这表明中央政府正全面推进普通话的普及工作,将普通话作为国家统一区域管理的重要工具。
批评者认为,此举加速了少数民族的同化进程,削弱了其文化身份和民族自治权。尤其是教育中普通话的强制推广,实质上限制了母语教育的发展空间,威胁少数民族语言的传承与文化丰富度。民族语言作为文化认同的重要载体,其边缘化可能导致民族文化的弱化甚至消失。
综合来看,2026年中国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及配套语言政策,强化了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在教育体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形成了对少数民族语言教学权的重大调整。尽管官方政策层面宣称尊重和支持少数民族语言,但从具体的实施和社会反馈来看,相关政策引起了国内外对民族语言权利和文化保护前景的广泛关注和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