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11月6日讯:联邦法院下令释放,移民执法部门却在出门时给人戴上可以持续追踪位置的电子脚镣。11月5日,美国科罗拉多州联邦地区法官王尼娜就这一做法质询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主管和政府律师。出庭主管说,GPS监管指令来自总部,丹佛办公室还要求在释放令没有明确禁止附加条件时,对相关获释者加装设备。政府律师未能指出最高法院或当地联邦上诉法院有哪项判决允许行政部门以更严格的条件修改法院释放令。争议由此指向两份通常分开看的文件:一份是法院要求放人的命令,另一份是让持续监控成为收费服务的政府合同。
在杰拉尔德·福斯坦一案中,当事人10月20日提起人身保护令诉讼,法院要求政府限期回应,否则应当释放。政府没有按时答复;当事人律师随后告诉法院,人虽然出来了,却被套上脚踝定位器,还被要求到堪萨斯州威奇托的办公室报到。法院再次要求政府说明,仍未得到及时回应,直到法官要求政府律师和ICE人员出庭,政府才在文件中表示正在撤销释放条件。这里的变化很具体:法官签发释放令后,移民部门另行决定了当事人的身体要佩戴什么设备、个人位置如何被追踪,以及到哪里接受报到监管。
出庭的丹佛办公室助理主管妮科尔·布莱克说,她没有查阅福斯坦在这次被拘留前是否已经受过同样监控,也承认加装前没有给当事人预先通知或提出异议的程序。她提到自己认为福斯坦可能存在逃逸风险,也说自己是在执行上级指令。庭上披露的判断顺序值得注意:工作人员先知道上级希望加装设备,再以没有医疗障碍、命令没有明文禁止等理由执行。现有披露没有展示一份足以说明福斯坦为什么需要全天定位、为什么普通报到不足以应对风险的个案评估。
类似争议已有法院作出明确限制。华盛顿州西区联邦法院10月30日在班扎案中,要求政府释放申请人,不得施加GPS监控,其余条件恢复到此前自行具结释放令规定的状态。西弗吉尼亚州南区联邦法院11月2日在彼德拉案中,禁止政府在缺少个别必要性评估及由中立决定者主持的事前听证时,对该申请人加设脚镣、宵禁等自由限制。纽约东区联邦法院11月4日也在一宗人身保护令案中强调恢复当事人被非法拘留前的状态。三个命令的适用对象各不相同,却共同说明,政府不能把法院放人简单理解为移民部门可以重新开出一份更重的监管清单。
联邦移民法确实赋予行政部门在特定情形下决定保释、附条件释放或监管的权力。例如《美国法典》第八编第1226条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在递解程序期间可以保释或附条件释放;已有最终递解令的某些人则适用另一套监管规则。国会没有在这些规定里要求每个获释者都戴GPS脚镣。某个人是否适合采用某项技术,要看适用的法律、先前条件、法院命令和个案情况。马里兰州联邦法院在利奇案中就没有批准当事人改用较轻监控手段的请求,指出该案适用的法条和规章给予ICE设置释放条件的权限。这与法院明令维持原状、禁止新增限制的案件,不能混为一谈。
也正因法律没有规定人人戴脚镣,机构内部的指令才格外关键。华盛顿特区联邦法院公开的案卷显示,五名参加替代拘留项目的母亲就一份2025年6月发布的ICE内部备忘录提起诉讼。按照法院意见书对诉状的归纳,该文件要求尽可能把参加者的监管级别提高到脚踝GPS,对孕妇则使用腕戴设备,并要求提高报到频率。原告称,她们此前并没有违反释放条件,仍被装上可持续定位的设备。这里需要分清程序:这份意见书转述了诉状中的事实和主张,不能当成法院已在实体上判决全国监控政策违法;但它把一项值得核对的制度变化摆到了台面上:升级可能来自统一行政指令,而非每个人先出现违规记录。
科罗拉多州出庭主管描述的总部指令与这宗诉讼所指政策方向相似,目前公开材料不足以认定她所说的就是同一份备忘录。两条线索指向同一个可以检验的问题:如果一个人从未漏报、从未缺席,释放条件为什么反而被升级?真正以出庭为目标的制度,应能说明新出现了什么风险、设备针对哪一项风险,以及风险消失后何时可以降级。若执行人员只核对有没有医疗障碍、法院是否写明禁止,把这两项当成开设备的充分条件,作出决定的依据就与当事人的实际行为脱了节。
这门生意从何时开始,要把两件事拆开看:把社区监管交给企业,始于二十多年前;把脚踝定位推向更多已在社区生活的人,则是后来作出的政策选择。GEO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历史文件记载,2004年,小布什政府时期,ICE与BI合作推出强化监管与出庭项目试点。启动方是联邦移民执法机关,BI从试点起就是执行伙伴。公开记录没有把项目的创立归到某一名白宫官员名下,也没有显示一开始就要求参加者一律戴脚镣。后来出现的内部升级指令,是既有体系中如何使用设备的问题,不能倒写成二十多年前的创立目的。
最初的公共政策理由并不复杂:一些处于移民程序中的人可以在社区等待开庭,政府需要维持联系,提醒他们出席听证,并在适当情况下追踪位置。试点把几种功能打包,从此有了一个能反复采购的服务。对ICE来说,一份合同可以买到设备、软件、驻点人员和报告系统;对BI来说,服务对象由政府决定,企业不用自行招揽用户。只要机关持续把人纳入项目,这项服务就具备延续的基础。到2011年,GEO的证券文件已经把未被拘留的移民人口视作BI扩大业务的潜在空间,这比后来设备数量上升更早地揭示了公司看重什么。
2011年2月,经营拘留和矫正设施的GEO宣布以约4.15亿美元现金收购BI。这笔钱是企业收购对价,不是ICE为脚镣支付的采购款。交易带来的变化是,同一家上市集团可以向政府提供拘留设施,也可以通过旗下公司提供人获释后的社区监管。它并不能决定谁获释,也不能据此认定它在每个案件里两头收费;但从业务结构看,拘留床位和社区监控可以是同一个集团面对不同政策走向的两条收入渠道。谁得到合同款有明确答案:直接承包方是BI,母公司GEO通过全资持有BI分享经营成果。
项目随后跨政府扩张。奥巴马政府时期,GEO在2014年宣布BI再获ICE合同,连同选择期可达五年,当时公司预计年化收入约4700万美元。特朗普第一任期内,ICE在2020年又把替代拘留合同授予BI,美国政府问责局记载其合同总值为22亿美元。公司早年的年化收入估算与后来合同的总值不能直接做倍数比较,更不能视为实际付款;这两个数字说明的是采购规模与长期服务关系。问责局统计还显示,项目年度新入组人数从2015年约5.3万上升到2019年约16.6万,2020年回落到约11.1万。它们是新入组人数,既不是同一天在线的人数,也不是佩戴脚镣的人数。
项目扩张也不总等于佩戴设备增多。拜登政府时期,ICE在给问责局的答复中说,截至2022年5月7日项目活跃人数已接近24万,并承认增长使定期复查监管强度变得困难。因而看历届政府,需要分开两条曲线:一条是有多少人进入社区监管,一条是进入之后,有多少人被要求佩戴定位设备。2025年以来更值得关注的是后一条曲线发生变化。早先已经纳入项目、使用手机或按时到场报到的人,也可能在没有新违规的情况下升级到身体佩戴设备。即便总人数没有同步增加,监管强度和服务构成也可能改变。
谁为这套监管服务收钱,可以从承包关系查起。ICE的替代拘留体系包含强化监管与出庭项目,英文简称ISAP。运营电子监控和个案管理服务的BI Incorporated是上市公司GEO集团的全资子公司。GEO在2025年9月宣布,BI获得继续提供服务的合同,初始期限一年,另设一年选择期。服务范围不仅有电子定位,还包括报到工具和个案管理。ICE掌握是否将个人纳入监管、如何设置监管条件的行政权,承包商则提供设备、系统及相关服务,由政府按合同支付。这才是目前能用公开文件连起来的链条:政府作出限制决定,私人企业履行服务,纳税人承担支出。
公开采购记录还可以把2025年续约拆到具体订单。联邦采购资料列出第五期项目的框架编号70CDCR25D00000062,直接承包方仍是BI。首份任务单70CDCR25FR0000127登记的联邦资金义务约2.285亿美元,后续任务单70CDCR26FR0000125登记约4102万美元。资金义务是政府在采购记录中承担的付款承诺,有别于已拨付现金;后续订单也可能修订。首份任务单登记为固定价格,这意味着不能把听证材料中单台设备的日成本直接套进合同,得出装一副便让企业额外获得多少美元的结论。要确认实际收入怎样随佩戴人数或时长变动,还要拿到订单各收费项目、修改条款与发票。
GEO并不只在签约之后出现。联邦游说登记显示,公司把ICE的替代拘留、国土安全拨款和推广位置监控服务列入申报议题。其2026年第一季度申报的公司游说开支为35万美元,涉及多个领域,并非专门花在脚镣上。公开申报能证明承包商参与了有关预算和政策的讨论,却没有披露每场会议里具体说了什么,也没有证据显示它起草了要求升级GPS的备忘录。公司在申报中表示,它推广公私合作,但不就个人被拘留的依据或期限等执法政策表态。它的公开立场与它申报游说的范围可以同时核对:前者是公司对自身角色的描述,后者显示它确实有渠道向政府推介其所经营的服务。
谁能把一项原本可选的技术变成常规,仍取决于政府内部怎样下命令;谁从市场扩大获益,则可从合同和企业披露找到。两条线可以通过具体文件交叉核对:先比对采购招标与GPS升级指令的日期,再查政策形成期间政府与供应商的往来、不同部门报送的需求预估,以及采购合同有无按人数或设备组合调价。如果记录显示政府在设定升级政策前已经向BI询问扩容、重新议价,或者允许承包商在缺乏独立复核的情况下建议延长佩戴,这会成为进一步追问商业影响的依据;在这些记录公开之前,先后顺序本身不足以建立因果关系。
长期合作还有一项容易被忽略的代价。换一家设备供应商,不只是换一个脚环,还可能涉及重新培训现场人员、切换报到系统、移交记录和不中断正在执行的监管。试点时期的合作能为BI积累经验,也可能使后来的替换成本上升。公开合同应回答的是,政府能否带走自己的监管记录、用别家的工具替代现有设备,以及能否在维持服务的同时把设备和个案管理分开采购。
这里也需要把“谁赚钱”说准确。公开材料显示商业收入流向承包体系,没有显示ICE执法人员本人从每一次安装中抽成,也没有显示福斯坦个人向承包商支付脚镣租金。设备收费、合同收入与公司利润是三个不同数字:收费可以是政府核算成本的单位,合同收入还可能包括人员和其他服务,净利润则须扣除费用。公开资料也没有把丹佛的任何一张安装单与某一笔发票相连。要指出制度的金钱激励,已有证据;要断言某个官员为了分账加装设备,还缺少支付、通讯或决策记录。
真正能看见价差的,是提交给众议院监督委员会的2025年书面证词。该材料引用BI在当年2月8日的参加者报告,列出脚踝设备覆盖18,989人,每日技术成本合计52,029.86美元,折算每人每天2.74美元;SmartLINK手机报到覆盖160,695人,每日技术成本154,267.20美元,折算每人每天0.96美元;腕戴设备则为每人每天4.50美元。按该快照,脚踝设备的单位技术成本约为手机报到的2.85倍。手机报到当时覆盖的人更多,所以总额仍高于脚踝设备,这与每人每天的价格更低并不矛盾。该表也明确,技术成本不含个案管理等其他费用,不能拿这些历史单价直接给当前合同或某名当事人的账单定价。
用这张表做一个有限的算例:如果一千人原本使用手机报到,后来都改为脚踝设备,并按表中单位技术成本持续三十天,两种方式的技术成本相差53,400美元。这个数字只是展示人数、方式与天数如何改变支出,不能当成已经支付的款项,也不能直接写成企业净赚多少钱。它提出的问题却很实际:负责决定升降级的人有没有同时记录技术替换的理由和预期收益,负责审核合同的人有没有把发票与有效设备天数、撤销日期及重复收费逐项核对?
这项业务的变化也能从企业自己给投资者的数据中看到。GEO在提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2026年业绩资料中称,ISAP脚镣参加人数由2025年初约1.7万增至其披露时的超过4.8万,手机应用参加人数则从约15.9万降至约13.1万。数字说明服务组合正在向更多人佩戴脚踝设备的方向变化;企业披露并未逐人说明两批人的转换,也没有证明所有增量由同一份命令造成。把这组数字与此前单位成本一并看,足以解释为什么升级规则、降级速度与合同定价值得同时查,而不能只问一台脚镣值多少钱。
承包商获得收入,有可能与公共利益一致:对确有较高失联风险的人,如果适度监控能让其住在社区而不用继续关押,个人与政府都可能受益。问题在于比较对象。一个人本来可以不戴脚镣、也能按时出庭,就不能拿昂贵的拘留床位当作唯一对照,宣布给他装设备省了钱。对于已经由法院命令释放、过去守约的人,实际选择往往是保持原条件、电话报到、手机报到或身体佩戴设备。把原本可以低成本管理的人推向全天监控,既可能增加支出,也会让限制覆盖到原先无须承受的人。
防止逃逸的理由也有同样的证据要求。美国政府问责局2022年审计指出,ICE需要改进替代拘留项目的成效评估、失联统计和对承包商的监督。该机构后来在追踪建议落实情况时还指出,ICE的2026及2027财年预算说明没有纳入相关失联信息。法院出庭率和项目失联率不是同一个指标,整体出庭率更不能回答脚镣比短信提醒、报到或个案协助多带来多少成效。如果将高低风险人群混在一起,只公布全项目的数字,既无法证实脚镣没有效果,也无法证实把它普遍加给守约者有效。
要验证具体成效,应当把相近风险的人放在可比较的组别里,分开计算到庭、联系不上和违反监管条件等不同结果;还要把退出项目的人纳入观察,否则数字可能只反映继续留在系统内的人。对定位装置来说,电池耗尽、通信中断、设备出故障与故意潜逃也不能等同。若告警未经核实就转成违规记录,较重的技术手段可能制造更多需要处理的记录,随后又被用来维持更重监管。公开合同审计不仅应问报警有没有及时处理,也应问有多少报警事后被证实、被纠正,以及人们是否有机会对错误提出异议。
对佩戴者而言,GPS脚镣不是一句抽象的行政条件。设备装在身体上,需要维持充电和正常运作,活动轨迹被记录;工作制服能否遮住装置、能否连续上班、就医或照顾孩子时能否遵守额外安排,都会影响生活。华盛顿特区诉讼的原告就陈述了身体、心理与经济上的负担。民事移民监管并不等同于刑事量刑,法院也没有在这些案件里认定有刑事意义上的私刑;然而,一个措施被称为民事监管,并不会自动消除它对身体与行动自由的限制。当行政部门没有说明个案理由,却让人承受一种外观和效果都近似惩罚的措施,公众有理由要求它交代授权与程序。
下一步可以查的账并不神秘:合同任务单和价目表能说明不同设备如何计费,付款记录能说明政府实际花了多少,监管日志能说明设备由谁下令安装、何时改用或拆除,风险评估与申诉记录则能说明为什么选择较重手段。再把这些文件与总部指令生效前后的设备数量、平均佩戴时长和真实到庭情况放在一起,才能判断开支增加究竟对应必要的监管需求,还是行政默认设置扩大了付费监控。还应核对是谁审核降级、承包商是否可以提出升级建议、双方有没有根据服务量设计奖励,以及相关决策是否留下可追溯的记录。
这宗争议已经揭开了两件能够分别证实的事:一方面,ICE人员曾在法院释放后按内部指令加装设备,个案程序受到法官追问;另一方面,持续监控是一项有承包商、设备价格和规模变化的生意。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由利益直接驱动的决策,还不能从价格表倒推。但在政府能说明一副脚镣为何非戴不可之前,法院和纳税人都可以提出同一个要求:拿出决定限制这个人的依据,也拿出这项限制每天怎样计费的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