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7月3日讯:美国最高法院7月2日拒绝中止对调查记者凯瑟琳·赫里奇的藐视法庭处罚,意味着她若继续拒绝透露保密消息来源,将面临每日800美元罚款。这一决定迅速引发美国新闻界和言论自由组织警告,认为案件可能削弱记者保护消息源的能力,并让未来举报人更加不敢向媒体提供线索。

赫里奇曾任福克斯新闻调查记者,案件源于她2017年关于华裔科学家陈艳平的系列报道。报道涉及陈艳平是否与中国军方存在关联,以及她在弗吉尼亚创办的学校是否可能帮助中国政府获取美国军人信息。陈艳平曾接受联邦调查局调查,但最终没有被起诉。随后,她起诉美国政府,指控政府官员泄露其私人信息,违反《隐私法》,并导致她遭受名誉损害、仇恨邮件和死亡威胁。

在诉讼过程中,陈艳平一方要求赫里奇透露消息来源,以证明究竟是哪名政府人员泄露了相关资料。华盛顿联邦地区法官克里斯托弗·库珀此前裁定,陈艳平查明泄密者身份的需要,超过了赫里奇主张的记者保密权。赫里奇拒绝回答后,被认定构成民事藐视法庭,并被要求每日缴纳800美元罚款,直到她配合法庭命令为止。

最高法院此次没有发表长篇意见,只是以简短命令拒绝暂缓处罚。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此前曾临时冻结罚款,以便最高法院审查申请,但这一临时保护现在已经被撤销。值得注意的是,卡瓦诺大法官表示,他会支持暂缓执行,这显示最高法院内部至少存在不同意见。

新闻自由组织批评,这一裁决等于让记者在两个选择之间被迫抉择:要么背弃对消息源的保密承诺,要么承受持续累积的高额罚款。支持赫里奇的人认为,保密消息源是调查报道的生命线,尤其在涉及政府不当行为、腐败和权力滥用时,如果记者无法保护线人,许多内幕人士将不再敢站出来。

但陈艳平律师则表示,她和任何美国公民一样,有权知道是谁非法泄露了她的私人资料。他们认为,本案不是单纯打击新闻自由,而是追究政府人员是否滥用职权、泄露私人信息。

这场争议的核心问题因此异常尖锐:当个人隐私权与记者保护消息源的原则正面冲突时,法院究竟应该保护谁?最高法院的拒绝介入,已经让这起案件成为美国新闻自由与司法取证边界上的标志性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