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庇护制度或遭“重磅改写”!S.5371直击I-589、庇护工卡和边境未成年人规则

唐人日报 8 月 28日讯:美国参议院正在推进一项可能重写庇护、边境未成年人安置和庇护工卡规则的移民法案。犹他州共和党参议员迈克·李8月7日提出S.5371《阻止边境涌入法案》,法案已经两读并交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审议。NumbersUSA联合主席杰里米·贝克称其为参议院处理边境安全和移民制度漏洞的“首要法案”。这项法案目前尚未成为法律,但正式文本显示,一旦通过,影响将远超边境现场:从进入美国的地点、第三国过境、I-589申请期限、可信恐惧面谈,到庇护工卡、家庭拘留、无人陪伴儿童安置、欺诈处罚以及已经获得庇护者返回原籍国,都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化。

《每日来电报》将该法案概括为主要针对“试图进入美国的人”,而不是已经身处美国境内的非法移民。但参议院正式法案全文显示,它实际上也会影响已经进入美国、正在申请庇护、等待工卡、作为未成年儿童担保人,甚至已经取得庇护身份的人。法案第201条拟修改庇护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入境口岸抵达美国”才能依据这一条款申请庇护;第203条更直接把现行法律中的一年庇护申请期限缩短为6个月。换句话说,如果法案成为法律,未能在进入美国后半年内及时提交I-589的人,将比目前更早撞上申请期限这一道门槛。

影响尤其大的部分,是所谓“安全第三国”规则。法案规定,如果申请人在前往美国途中经过至少一个并非本人国籍国、也并非最后合法惯常居住国的国家,原则上可能失去在美国申请庇护的资格,除非能够符合例外条件,例如已经在过境国家申请保护并最终被拒绝、属于严重人口贩运受害者,或者所经过的国家当时并非有关国际难民或禁止酷刑公约的缔约国。贝克说:“如果你真的感到生命受到威胁,你就不会去寻找最终目的地;你只是想找到一个能让你感到安全的国家。”对于经墨西哥、中美洲或其他第三国辗转抵达美国的庇护申请人,这可能成为最现实、影响最大的一道新门槛。

法案还试图明显提高庇护证明和可信恐惧筛查标准。正式文本把迫害原因与受保护理由之间的关系,从现行法律中的“至少一个核心原因”改为“核心原因”;同时新增规定,如果有合理理由认为申请人可以通过迁往原籍国其他地区避免迫害,也可能成为不批准庇护的依据。可信恐惧面谈部分则要求移民官结合申请人陈述以及其他已知事实,认定其可能符合庇护资格,而且申请人为庇护请求所作的陈述“更有可能是真实的”。这意味着边境初步筛查不再只是程序入口,而可能承担更强的事实可信度审查功能。

与此同时,法案也加入了部分程序保障。国土安全部必须尽可能统一加速递解和可信恐惧面谈的问题及记录方式,为移民官提供标准问题清单,并要求无论认定可信恐惧成立与否,都对决定作出简要解释。如果移民官不会申请人能够理解的语言,DHS还必须安排合格翻译;所有受到加速递解程序处理的面谈原则上都要录音或录像,并进入案件记录,今后可以在进一步的移民程序中作为证据。对于申请人而言,这既意味着早期口供的重要性显著上升,也意味着边境面谈中的每一句陈述以后都更可能被拿来与I-589、宣誓书和法庭证词进行比对。

对于已经在美国等待庇护工卡的人,法案的影响更加直接。第209条拟把庇护申请人获得就业许可前的法定等待期限,从180天延长至1年,并规定这类就业许可在获批6个月后到期。也就是说,如果这一规定最终实施,依靠C08类别工卡工作的庇护申请人不仅需要等待更长时间才能合法就业,而且可能面对更加频繁的续证问题。对没有其他工作许可、收入主要依靠庇护工卡的移民家庭而言,这并不是单纯的程序变化,而可能直接影响就业、房租和家庭生活安排。

庇护欺诈的后果也将被大幅强化。法案规定,如果DHS或司法部长认定申请人在收到书面警告后,明知而提交“轻率”庇护申请,包括申请内容明显不足,并且明知其全部或部分目的在于拖延递解、取得庇护工卡,或者取得出庭通知后争取取消递解;又或者申请人故意捏造案件中的重大事实,最终可能被永久取消移民法项下其他福利资格。不过,法案同时明确,即使被认定提交轻率庇护申请,仍不排除申请暂缓遣返或《禁止酷刑公约》保护。

刑事风险则是另一层压力。法案拟规定,在庇护或暂缓遣返程序中,任何人如果明知并故意作出重大虚假、虚构或欺诈性陈述,或者使用明知包含重大虚假内容的书面文件,可被处以罚款、最高10年监禁,或两者并罚;相关欺诈案件的追诉期限还可延伸到欺诈被发现后的10年。贝克说:“所以,你要加强监管,杜绝欺诈行为,提高标准,真正把重点放在那些在美国境内急需安全保障的人身上。而且,确实存在合法的庇护申请。我们需要的是一个能够真正为这些人提供帮助的体系,而不是一个仅仅规避国会已制定法律的漏洞。”

未成年人和家庭则是整项法案的另一核心。根据文本,法案试图改变《弗洛雷斯和解协议》长期形成的家庭拘留框架,明确对于并非无人陪伴儿童的移民未成年人,不再存在“不应该被拘留”的推定,是否拘留将由国土安全部长决定。对于仅因非法入境轻罪被起诉、同时携带未满18岁子女入境的成年人,DHS应在相关指控处理期间维持家长和孩子的共同拘留;这类未成年人如果被释放,只能交给在美国合法居留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李告诉《来电者》:“乔·拜登的边境入侵造成了前所未有的人口贩运危机,联邦法律鼓励贩毒集团、蛇头和虐待者利用儿童作为进入美国的通行证。”他随后表示:“边境管控不力,儿童深受其害,《阻止边境涌入法案》既保护了这些儿童,也保护了美国免受灾难性的大规模非法移民的影响。”法案支持者认为,更长时间的家庭共同拘留能够消除成年人利用儿童快速获释的动力,并减少人口贩运风险;但从移民家庭角度看,这也意味着携未成年子女越境的父母可能面对更长时间共同处于移民拘留设施中的现实。

无人陪伴儿童的规则变化更加具体。法案取消墨西哥、加拿大儿童与其他国家儿童之间部分处理程序上的区别,并要求无人陪伴儿童接受由经过儿童人口贩运受害者面谈培训的移民官筛查;部分案件还要求在筛查后14天内由移民法官举行听证。与此同时,HHS在把儿童交给担保人之前,必须向DHS提供担保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社会安全号码(如果有)以及已知的移民身份。

这一规定对美国境内没有合法身份、但准备接收未成年亲属的人影响尤其明显。法案要求,如果担保人的移民身份不清楚,DHS应进行调查;一旦确定接收儿童的人在美国属于非法居留,DHS必须对该人启动递解程序。这意味着,过去一个没有合法身份的叔叔、姑姑、兄姐或其他亲属如果愿意接收无人陪伴儿童,未来可能因为担任担保人而把自己的身份信息直接暴露给移民执法部门。这个变化可能成为许多混合身份移民家庭必须重新权衡的重大风险。

法案的影响甚至延伸到已经拿到庇护身份的人。第208条规定,如果一个人因为在原籍国遭受迫害或存在有根据的迫害恐惧而获得庇护,在原籍国情况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又返回该国,其庇护身份原则上应被终止;不过,如果能够让国土安全部长相信返回原籍国存在“令人信服的理由”,部长可以酌情给予豁免。这意味着,一旦法案成为法律,已经获批庇护者因探望重病亲属、处理家庭紧急事务等原因返回原籍国时,身份风险可能比现在更加直接,是否具有充分理由将成为关键问题。

另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变化涉及特殊移民少年身份,也就是SIJ。法案拟修改相关资格条件,不再只要求未成年人无法与“一方或双方父母”团聚,而是进一步规定,如果申请人与任何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团聚并没有因为虐待、忽视、遗弃或类似原因而变得不可行,就不能取得这一身份。这一修改如果通过,可能压缩部分依靠州法院监护、虐待或遗弃裁定申请SIJ的未成年移民资格范围。

政治上,这项法案目前仍面临明显阻力。GovInfo记录显示,S.5371于8月7日提出后即被送交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初始版本列出的共同提案人包括汤米·图伯维尔、凯蒂·布里特、特德·克鲁兹、里克·斯科特和吉姆·班克斯,全部为共和党议员。贝克说:“坦白说,在目前这个阶段,考虑到国会即将举行中期选举,以及关于内部执法方面的种种争论,我认为民主党人很难支持这项法案,但这正是我们需要进行辩论的原因。”

NumbersUSA表示将继续推动该法案,并要求成员敦促国会议员“加入这场斗争,或者向他们的选民解释为什么他们认为这些漏洞不需要被堵上”。因此,现阶段对移民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变化目前仍然只是立法提案,并没有立即改变现行庇护、工卡或未成年人安置规则;只有法案通过参众两院并由总统签署后,相应条款才可能成为法律。

但如果S.5371最终成为法律,其意义将远不止“堵住边境漏洞”。它会把改革触角从边境入口一路延伸至庇护申请期限、第三国过境、可信恐惧标准、I-589证据审查、C08工卡、家庭拘留、无人陪伴儿童担保、SIJ、庇护欺诈刑责乃至庇护身份获批后的出境行为。对于准备赴美寻求庇护、已经在美国等待案件、依赖庇护工卡生活,或者准备接收无人陪伴未成年亲属的移民家庭来说,这是一项一旦通过就可能系统性改变案件策略和生活安排的重大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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