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快讯: 标题(英文原文翻译):约翰·罗伯茨曾抨击《投票权法》

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担任里根政府时期的律师时,曾对《投票权法》(Voting Rights Act)提出批评;近日社交平台上的言论指出,他在最高法院任职后,长期的司法行动与早年的观点一脉相承,外界认为这将把对该法的限制从理论变为现实。

《投票权法》自上世纪中期以来被视为联邦层面防止选举中种族歧视的重要法律;批评者担心,如果最高法院通过裁决削弱关键条款,可能导致对少数族裔选民的保护减少、联邦对地方选举规制的干预能力下降,从而改变选举监督与救济的格局。

支持者与法律学者在社交讨论中指出,法官的早年立场有时会影响其对相关案件的法律解释,但司法意见仍需以案释法,最终结果将取决于法院就具体案件作出的法律判断。对此,部分民权组织与评论者表达了强烈关切,认为任何削弱现有保护的走向都将具有深远社会政治影响。

唐人日报于2026年3月12日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