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11月4日讯:美国联邦法院叫停将留学生单次停留期限设为最长四年的新规后,特朗普政府已提起上诉,力图恢复实施。该规则拟以固定停留期限取代现行“身份期限”(D/S)制度,要求需要延长停留的国际学生及交流访问者申请政府批准。根据诉讼安排,政府须于11月9日提交上诉开篇书状,原告须于12月9日回应。截至11月4日,新规仍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实施,现行D/S制度继续适用。

国土安全部7月17日发布这项最终规则,原定9月15日生效,涉及F类国际学生、J类交流访问者及I类外国媒体代表。按照规则设计,F-1学生和J-1交流访问者一般根据I-20或DS-2019所列项目长度获得固定停留期限,单次最长不超过四年,需要更多时间完成学习或交流项目的人,须向政府申请延长停留。

这项调整针对入境后获准停留的期限及延期程序。签证有效期决定持有人可以在什么时间申请入境,入境后能够停留多久,则由国土安全部通过I-94等记录确定。美国国务院说明,签证到期日与获准停留期限并不相同,因此,新规中的四年上限不能直接理解为所有学生签证的有效期统一缩短至四年。

在现行D/S框架下,符合条件的学生通常可以在持续维持身份、完成全日制学习及参加获准实习期间留美,I-94上一般标注D/S。学生的停留资格受到课程、项目文件和就业授权等要求约束,签证到期本身并不意味着在美国的学生身份立即终止,但能否继续停留仍取决于是否符合身份条件。

国土安全部将固定期限制度解释为加强非移民身份监督的措施,认为定期审查有助于确认学生、交流访问者及媒体代表是否维持身份。美国政府问责局对规则的审查报告记载,新规还包含入境、延期及其他配套调整。按照这一制度,部分原本通过学校或项目单位办理的延期安排,还将涉及政府对停留期限的审批。

围绕规则的诉讼于8月18日在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原告包括国际教育工作者协会NAFSA、高等教育与移民总统联盟,以及教师、研究生和媒体相关工会。原告主张,国土安全部未充分评估成本与收益、回应公众意见或考虑负担较轻的替代方案,并指控规则违反《行政程序法》及超越法定权限。

9月14日,联邦地区法官F·丹尼斯·塞勒四世给予全国性初步救济,推迟规则生效,并禁止国土安全部和移民及海关执法局继续实施。根据原告公布的信息,法院初步认为,原告关于规则任意且反复无常的主张具有胜诉可能,立即实施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这项临时救济使原有制度继续运行,规则合法性仍待进一步裁判。

政府9月30日提出上诉后,地区法院继续推进审理。政府10月23日提交行政记录,双方10月30日提交简易判决动议及补充材料,并于11月2日提交相应回应和答复。原告再次请求撤销整项规则,上诉法院则按另一套时间表接收书状,政府在原告12月9日回应后还有10天提交答复,目前尚无确定的最终裁决日期。

对于中国留学生及其他国际学生,规则如果实施,较长学制、研究进度变化和项目延长可能产生额外延期手续。规则还涉及改变学习目标、转学及攻读其他课程的限制,学业安排需要与获准停留期限衔接。对博士生、研究人员及计划继续深造的人,具体影响将取决于项目长度、身份类别和适用条款。

高校和研究机构也通过诉讼表达了对实施后果的关切。加州、纽约州等地总检察长提交支持诉讼的法庭之友意见,认为规则可能影响国际学生和交流访问者参与项目,并对教育机构及所在社区产生影响。政府则继续以加强身份监督作为政策依据,双方关于行政负担、教育安排及监管权限的分歧仍在司法审查之中。

目前,学校继续依据现行制度提供办理指引。南加州大学国际服务办公室明确表示,固定入境期限、延期程序及相关变化尚未生效,D/S框架继续适用于相关学生和学者。对涉及重大旅行或移民安排的人,学校提醒提前联系顾问,结合I-94、I-20或DS-2019及就业授权记录确认个人情况。

与此同时,课程和就业方面的身份要求继续适用。国土安全部的学生记录指引将未经批准减少课程量、未经授权就业等列为可能导致SEVIS记录终止的原因。学生仍须按现行规定办理实习、课程及项目变更,固定停留期限和新增延期义务是否实施,将取决于后续法院命令及主管机构公布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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