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 10月30日讯:美国司法部于10月28日在联邦法院文件中明确,联邦调查局(FBI)和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人员不会在即将举行的中期选举中担任投票监督员,获准参加监督的其他联邦机构人员也不得携带枪支或行使执法权。《国会山报》次日报道了这一安排,但这项说明仅针对司法部的选举监督计划,并未全面禁止联邦执法部门在其他情况下于投票站附近开展活动。
司法部提交文件之前,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已提起诉讼,试图阻止联邦检察官及执法人员担任选举监督员。司法部在回应中列明人员范围,表示联邦监狱管理局、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以及缉毒局的雇员可以参与投票站监督,FBI和ICE人员则不在参与名单之内,试图以具体安排回应外界对联邦执法力量进入投票场所的担忧。
按照司法部的说明,监督员已经接受培训,必须遵守州和地方选举法律,不得干预投票过程;主要工作是观察选举活动、记录信息,并在投票站外采访自愿接受访问的选民。履行这些职责时,他们不会行使执法权且禁止携枪,因此参与选举监督与执行逮捕、搜查等执法任务,在司法部此次安排中属于不同性质的活动。
争议背后是ICE在特朗普政府移民政策中的突出地位,强硬执法、大规模逮捕和驱逐行动,以及与移民执法和拘留相关的死亡事件,使该机构持续受到关注。政府认为严厉行动是执行移民法及保护公共安全的必要措施,批评人士则指责有关策略过于强硬,担忧公民自由、正当程序及被拘留者待遇,这些分歧也延伸至投票地点的执法问题。
外界尤其关注ICE人员出现在投票站是否会对选民产生威慑,移民社区可能受到的影响成为讨论重点。国土安全部今年早些时候曾表示,ICE特工不会在11月选举期间驻守投票站,但这一承诺与在特定情况下前往投票地点执法并非同一概念,后续官员讲话也使两者之间的界限再次受到审视。
《卫报》报道,国土安全部长马克韦恩·穆林于9月表示,ICE人员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出现在投票地点,包括“如果投票站受到威胁,或者我们正在对我们一直在积极追踪的人执行逮捕令”。这一说法将投票场所安全与针对特定人员的执法任务联系起来,也使不驻守投票站的表态,未能完全平息地方政府及选民权益团体的疑虑。
穆林的言论随后促使丹佛官员提起诉讼,寻求阻止ICE在投票站开展行动。该市主张,部署联邦官员在投票地点拘留个人或执行搜查令,可能违反联邦“投票站驻军”法;这项法律对在选举地点部署联邦武装人员的某些行为规定处罚,其适用范围成为地方政府挑战相关行动的重要依据。
相关法律禁止在“举行大选或特别选举的任何地点”部署武力,除非有必要以此击退美国的武装敌人。丹佛据此提出的法律主张,与NAACP针对司法部监督人员安排的诉讼关注点有所不同:前者涉及投票地点的执法行动,后者涉及哪些联邦人员可以担任选举监督员,两场争议共同指向联邦力量与投票秩序之间的边界。
随着中期选举临近,司法部此次文件明确了FBI和ICE不会参与其监督计划,也列出了其他监督人员必须遵守的限制,但没有解决所有投票站执法争议。联邦人员是否可以因威胁处置或执行逮捕令接近投票地点,以及相关行动如何适用选举保护法律,仍是后续诉讼与公众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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