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 9月8日讯: 美国国会针对“庇护城市”(sanctuary jurisdictions)的立法攻防正在进入新的关键阶段。自2025年1月以来,国会共和党人已经提出数十项限制州和地方庇护政策的法案,共和党控制的委员会同期至少举行9次相关听证,但多数提案仍停留在委员会或参议院阶段。现在,加州共和党联邦众议员汤姆·麦克林托克(Tom McClintock)表示,由他提出的H.R.7640《2026年关闭庇护政策法案》(Shut Down Sanctuary Policies Act of 2026)将在未来数周进入众议院审议。如果最终成为法律,它可能直接改变纽约、加州、芝加哥等长期限制地方警察配合ICE地区的运作方式,并显著提高部分非公民从地方监狱直接转入ICE羁押的概率。该法案已于3月5日在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以22票对11票通过,3月12日被正式报告至众议院并列入Union Calendar。
需要首先说明的是,这里的“庇护城市”与中国移民经常讨论的I-589政治庇护完全不是一回事。所谓庇护城市,是指州、市或县限制本地警察、监狱等机构利用地方资源协助执行联邦民事移民法。例如纽约市目前通常只有在ICE拘留请求同时满足司法令状以及严重犯罪等条件时,才允许地方机构进一步配合;加州SB 54则限制地方执法部门仅因ICE的移民拘留请求继续扣押人员,同时对释放日期、个人信息和转交ICE设置限制。联邦政府仍然可以自行抓捕相关移民,但地方政府不一定主动替ICE完成拘留和移交。
麦克林托克的H.R.7640之所以影响巨大,是因为它并不只是提出政治口号,而是试图直接重写联邦法律。法案规定,州和地方政府不得阻止自己的执法人员执行或协助执行联邦移民法,并试图让联邦规则优先于相冲突的州和地方庇护政策。对拒绝执行有效DHS拘留请求的司法辖区,法案拟暂停部分联邦执法资金,包括COPS项目、Edward Byrne Memorial Justice Assistance Grant以及其他与执法、移民和归化密切相关的司法部或国土安全部拨款,并把部分资金转向愿意配合ICE的地区。
更直接影响移民的是ICE detainer——移民拘留请求。按照现行实践,这类文件在很多地方被视为ICE要求地方监狱协助暂时扣押某人的“请求”,并不等同于联邦法官签发的刑事逮捕令。H.R.7640则试图强化这一制度:如果地方机构按照DHS拘留请求继续扣押某名非公民,DHS原则上应在其原定释放后的48小时内接管,排除周末和节假日后,最长不得超过96小时。换句话说,一名已经交完保释金、完成刑期或者地方刑事案件本来可以释放的人,如果同时存在符合规定的ICE detainer,未来可能被额外扣押数日,随后直接进入联邦移民拘留体系。
法案还有一个极具争议的条款:如果某地拒绝ICE拘留请求,释放某名非公民,而该人之后实施谋杀、强奸、重罪或移民法意义上的加重重罪,受害者本人或死亡受害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在符合条件时向相关州、地方政府或官员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补偿性赔偿。这意味着“是否配合ICE”今后不仅可能决定一座城市能否获得联邦拨款,还可能直接影响地方政府是否承担巨额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法案最终通过,对部分移民而言最直接的负面影响,是地方刑事系统和联邦移民系统之间的隔离层可能明显变薄。目前在纽约、加州等地,一些只有较轻刑事问题、案件被撤销、已经交保或刑期届满的非公民,并不会因为ICE发出行政拘留请求就当然被地方监狱继续扣押。如果地方政府为了避免损失联邦资金、诉讼风险或违反新的联邦法律而扩大配合,更多人的姓名、释放时间和羁押信息可能被及时提供给ICE,出狱门口直接被ICE接管的情况也可能增加。对于无证移民、已有最终递解令人员以及存在刑事记录的绿卡持有人而言,实际风险尤其明显。
但支持者认为,这恰恰是法案的主要“利”。共和党议员长期主张,地方监狱已经把一个人控制在安全环境中,如果ICE明知其可能被递解,却因为地方庇护政策无法在监狱内完成交接,只能等对方重新进入社区后派探员抓捕,不但成本更高,也增加执法人员、本人以及周围公众遭遇冲突的风险。第九巡回法院在审理加州SB 54时记录过联邦政府的类似论点:ICE称公开场所抓捕通常需要更多执法人员,地方机构拒绝提供释放时间,会使ICE不得不在监狱外等待甚至重新寻找目标。法院承认SB 54确实使联邦执法更加困难,但当时仍认定加州有权选择“不提供帮助”。
对于移民社区而言,法案也存在另一面。庇护政策支持者长期认为,如果无证移民担心向警方报案、作为证人出现,甚至在一次普通交通或家庭纠纷中接触地方警察就可能被转交ICE,他们可能更不愿报告家暴、抢劫、诈骗和其他犯罪。加州在制定SB 54时就明确提出这一理由,认为犯罪受害者和证人如果担心与警方接触导致本人或家人被递解,社区警务合作会受到影响。因此,对守法、没有严重刑事记录的移民而言,庇护政策提供的并不是免受联邦移民法约束,而是一定程度上把地方警察与联邦民事移民执法区分开来。
过去发生过的案件说明,这场争议并不仅仅是党派之争。2008年,出生于新泽西州的美国公民Ernesto Galarza在宾夕法尼亚州被捕后已经有人为其交保,但ICE错误地把他列为疑似外国公民并发出移民拘留请求。地方监狱因此继续关押他约三天,直到ICE确认他实际上是美国公民才撤销detainer。Galarza随后提起诉讼。第三巡回上诉法院2014年裁定,当时的ICE detainer只是请求,并不能强迫州和地方警察继续关押某人,因此地方政府不能简单以“ICE要求我们这样做”为由免除自身责任。这个案例成为许多地方政府限制无司法令状ICE拘留请求的重要法律背景之一。
另一个重要先例发生在特朗普第一任期。2017年,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试图让“庇护司法辖区”失去联邦资金,旧金山和圣克拉拉县随后将联邦政府告上法院。2018年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认为,当时国会并没有授权总统以这种方式全面扣留已经由国会拨出的资金,因此行政部门单方面使用联邦拨款“惩罚”庇护城市违反了权力分立原则。法院支持旧金山和圣克拉拉县的核心主张。
芝加哥也经历过类似争议。特朗普政府司法部曾要求申请Byrne JAG联邦警务资金的地方政府必须允许ICE进入监狱并提前通知非公民释放时间。芝加哥拒绝接受这些条件并起诉司法部。第七巡回上诉法院2018年维持了针对相关条件的禁令,核心理由同样是国会并没有在这一拨款项目中授权司法部长自行增加这些移民执法条件。
这也正是H.R.7640与特朗普第一任期做法最重要的区别:**过去主要是总统或司法部长试图通过行政权增加拨款条件,而这一次共和党试图让国会直接把条件写进联邦法律。**如果国会正式通过并由总统签署,政府在“谁有权设定联邦拨款条件”这一问题上的法律基础会明显强于2017年,因为宪法的联邦支出权主要掌握在国会手中。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条款都会自动通过宪法审查,地方政府仍可能依据第十修正案、“反征用原则”以及联邦拨款不得构成过度胁迫等理论提起诉讼。
加州SB 54的诉讼已经显示这种冲突。特朗普第一任期内,联邦政府曾起诉加州,试图阻止SB 54等限制地方与ICE合作的法律。2019年第九巡回法院裁定,加州即使使ICE执法变得更加困难,也仍有权决定不把自己的警察和地方资源用于执行联邦移民计划,联邦政府不能简单把“不协助”视为非法阻挠。 因此,如果H.R.7640最终直接要求州和地方官员承担更广泛的联邦移民执法义务,这部分很可能成为未来诉讼最激烈的战场。
对于华人及其他移民而言,目前最需要避免的误解是:**法案尚未成为法律,庇护城市目前也没有因此自动消失。**但是,如果H.R.7640最终通过,人在纽约、旧金山、洛杉矶、芝加哥或其他庇护司法辖区,并不再意味着地方刑事拘押与ICE之间仍能保持目前相同程度的隔离。尤其是有最终递解令、刑事逮捕、盗窃、家暴、毒品、枪支、酒驾或其他案件的非公民,应更加重视一次地方刑事案件可能带来的“第二层移民后果”。
从利弊来看,支持者认为法案能够堵住地方监狱释放存在严重刑事记录非公民后ICE重新追捕的漏洞,降低街头抓捕风险,并强化联邦移民法执行;反对者则担心,它可能扩大地方警察参与民事移民执法的范围,增加错误拘押和普通移民被卷入ICE程序的机会,并削弱移民社区向警方报案、作证和寻求保护的意愿。真正的法律问题最终可能不是“联邦政府有没有权执行移民法”——这一点没有太大争议——而是联邦政府能在多大程度上强迫50个州和数千个地方政府替它执行移民法,以及能用多少联邦资金迫使地方政府改变政策。
目前H.R.7640仍只是已经通过委员会、等待众议院进一步行动的法案。即使未来通过众议院,还必须面对参议院,并最终送交总统签署。对移民而言,最现实的做法不是因为政治标题恐慌,而是准确确认自己的移民身份、是否存在最终递解令和刑事记录,并在涉及地方警察或刑事法院时同时考虑移民后果。接下来数周众议院是否真正安排表决,以及法案一旦通过后各庇护州是否立即提起宪法诉讼,将决定这场“庇护城市之战”究竟只是政治攻防,还是会真正改写美国地方警务与ICE之间延续多年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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