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9月11日讯: 中国通信设备企业华为在纽约布鲁克林联邦法院的刑事案件已经进入证人作证和交叉质询阶段。美国政府首名证人帕勒姆·巴赫什蒂(Parham Baheshti)在9月10日接受华为律师交叉质询时,被辩方指称曾在一份表格中提供虚假信息。随后,曾在华为美国关联公司Futurewei Technologies工作约三年的琳达·施奈德(Linda Schnider)出庭作证。与此同时,9月9日提交法院的一份状态报告显示,华为与一家非诉讼当事方银行已经就修订后的传票达成安排,该银行同意分批提供相关记录,并计划于9月15日前完成文件提交。
本案由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案号为 United States v. Huawei Technologies Co., Ltd. et al., 18-CR-457,由联邦地区法官安·M·唐纳利(Ann M. Donnelly)主持。美国司法部2020年提交的第三次替代起诉书包括16项指控,列出的相关实体包括Huawei Technologies、Huawei Device、Huawei Device USA、Futurewei Technologies和Skycom Tech。起诉书还曾列出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华为及相关公司对目前进入审判的刑事指控作无罪答辩。司法部在公布起诉书时同时说明,起诉书中的内容属于指控,被告在依法被证明有罪前享有无罪推定。
陪审团遴选于9月8日进行。现场庭审记录显示,唐纳利法官在遴选候选陪审员过程中表示:“中国和共产党……不是被告。”随后组成的陪审团将对18-CR-457案中列明的企业被告及具体刑事指控进行审理。9月9日,控辩双方开始向陪审团进行开案陈词。
代表美国政府进行开案陈词的是司法部庭审律师Taylor Stout。Stout向陪审团表示,政府将试图证明华为在大约20年时间内实施一系列犯罪行为。她在开案陈词中使用“盗窃、谎言、掩盖”概括检方指控,并称政府认为华为通过获取美国企业的技术、向金融机构隐瞒部分业务情况以及使用美国金融体系发展国际业务。检方把华为称为一个“criminal enterprise”,并表示将在审判过程中提交证人证言、企业文件、通信记录和其他材料支持相关指控。
Stout在开案陈词中称,华为涉嫌从多家美国企业获取商业秘密,其中包括互联网路由器操作系统源代码以及手机测试设备技术。路透社庭审报道记录,检方在陪审团面前具体提及Cisco Systems的路由器操作系统源代码,以及T-Mobile用于测试手机的机器人设备。检方还表示,将提交与相关设备和员工行为有关的视频及证人证言。以上内容属于检方在刑事审判中提出的主张,陪审团尚未对这些指控作出认定。
华为辩护律师Brian Heberlig随后向陪审团进行开案陈词。Heberlig否认检方关于华为存在统一企业犯罪计划的指控,并表示政府把不同年份、不同业务部门以及不同员工涉及的事件组合在一起。他告诉陪审员:“这是竞争,不是阴谋;是创新,不是盗窃;是普通商业往来,不是犯罪行为。”辩方同时称,检方是在从多年经营活动中挑选个别事件,并把这些事件作为整体犯罪共谋的证据。
针对Cisco和T-Mobile相关事件,Heberlig称,相关行为属于个别员工行为,而不能证明公司范围内存在统一犯罪计划。对于一名员工曾在展会上未经授权拍摄Fujitsu设备的事件,辩方表示,该行为是该员工个人所为,公司获悉后将该员工解雇。辩方同时否认检方关于华为依靠盗取技术取得商业发展的说法。
美国司法部2020年的第三次替代起诉书对商业秘密部分作了进一步列举。起诉书称,华为及部分相关企业涉嫌通过签署保密协议后违反协议、招募竞争企业员工、要求人员获取前雇主资料以及利用研究人员等方式取得非公开技术。司法部当时称,被指涉及的知识产权来自六家美国科技企业,包括互联网路由器源代码和使用手册、天线技术以及机器人测试技术。
在被起诉书称为“Company 1”的事项中,政府指控Huawei和Futurewei从大约2000年开始获取一家美国科技公司的互联网路由器操作系统源代码、命令行接口和操作系统手册。起诉书称,Futurewei随后在美国销售包含相关代码的华为路由器,并称Huawei和Futurewei曾招募或试图招募该公司的员工以取得相关源代码。相关美国企业名称在该起诉书段落中以“Company 1”表示。
起诉书还称,“Company 1”在2003年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政府在刑事起诉书中写道,华为和Futurewei当时表示已经从产品中移除相关代码,并召回部分路由器。起诉书同时引用当年民事争议中一名中立专家对部分程序代码进行检查后的结论。该部分内容目前作为政府第三次替代起诉书中的事实指控存在,华为在本次刑事案件中否认相关行为能够构成检方指控的企业犯罪共谋。
Futurewei还直接出现在另一项商业秘密指控中。第三次替代起诉书称,2009年Huawei和Futurewei与一家从事移动通信天线技术的美国企业接触。Futurewei于当年9月与该企业签署保密协议。政府指控称,该企业随后向Huawei和Futurewei介绍一种改善手机与通信天线之间接收效果的专有技术,演示材料标有“Commercial In Confidence”。
检方在起诉书中进一步称,在收到相关技术资料后,Futurewei人员内部讨论如何实现该技术,并于2009年10月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一份临时专利申请。政府指控该专利申请大量使用或依赖对方提供的知识产权,并称华为之后销售了使用相关技术的产品。上述事项均为美国政府起诉书中的指控,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由本次审判中的证据和陪审团裁决决定。
关于T-Mobile手机测试机器人,第三次替代起诉书把相关企业称为“Company 5”。政府指控称,Huawei Device USA曾询问对方是否出售或授权其专有手机测试机器人技术,在遭到拒绝后,Huawei及相关企业开始自行开发测试系统。起诉书称,部分员工通过获得进入对方机器人实验室的权限收集设备技术信息。该事件此前也曾形成美国西区联邦刑事案件,相关华为企业当时对商业秘密盗窃、电汇欺诈和妨碍司法等指控作无罪答辩。
政府第三次替代起诉书还称,华为在2013年建立了一项正式奖励制度,针对员工取得竞争对手机密信息的行为设置奖励。起诉书称,员工被要求把从其他企业获得的信息上传至内部系统,特别敏感的信息可通过加密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由一个“competition management group”审查提交材料。该制度是否以及如何构成检方提出的RICO和商业秘密共谋指控,是政府起诉内容的一部分。
案件的另一组指控涉及伊朗、Skycom以及国际银行业务。美国政府2019年和2020年的起诉材料称,Skycom是一家在香港注册、主要在伊朗经营的企业,并指控Skycom实际上受到华为控制。政府称,华为曾向部分金融机构把Skycom描述为当地商业伙伴,而检方认为双方实际关系与该描述不同。
检方在本周开案陈词中称,华为隐瞒部分伊朗业务情况,使相关美元交易经过美国金融体系。政府据此提出银行欺诈、电汇欺诈以及其他相关刑事指控。辩方则向陪审团表示,没有证据证明华为明知相关美元清算会违反美国制裁法律,并称如果公司认为使用美元存在这种法律问题,可以选择其他货币或不经过美国金融体系。
Heberlig还向陪审员表示,被检方指称受到误导的金融机构知道华为在伊朗开展业务,并仍然争取华为的银行业务。检方则称,银行没有获得有关华为与Skycom关系及部分交易性质的完整信息。双方关于金融机构实际掌握的信息、企业向银行作出的陈述以及美元交易流程的不同主张,已经进入开案陈词和案件证据范围。
第三次替代起诉书还列出与伊朗和朝鲜业务有关的政府指控。起诉书称,部分华为内部文件使用代号指代受美国、欧盟或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其中“A2”用于指代伊朗,“A9”用于指代朝鲜。政府还指控华为向部分金融机构否认公司在朝鲜参与项目,而检方称华为实际上从不晚于2008年开始参与当地多个通信项目。
关于伊朗业务,政府起诉书还指控华为及相关实体向伊朗提供通信和监控相关技术,并称有关设备被用于2009年德黑兰反政府示威期间的监控活动。华为对上述刑事指控作无罪答辩。相关事项也出现在政府首名证人巴赫什蒂的证词中。
巴赫什蒂在伊朗长大,后来前往美国学习,并于2000年成为美国公民。美联社庭审记录显示,他在2003年返回伊朗生活,并于2009年前后在一家正在扩展互联网业务的企业工作。在这一过程中,他接触到华为以及当地电信项目。巴赫什蒂向陪审团表示,自己后来把与华为接触过程中获得的信息提供给美国政府。
巴赫什蒂作证称,他最初希望参与扩大伊朗较偏远地区的互联网服务。其证言称,他后来认为华为工作人员对相关项目另有安排。他向陪审团讲述了一次与华为工作人员的会议,并称自己当时认为有关方案涉及分析伊朗民众的网络行为。他还作证称,自己在2011年获知受到调查后离开伊朗。以上内容属于巴赫什蒂向陪审团提供的证言。
在证人出庭前,公开案卷中还存在一项与其证言范围有关的问题。Inner City Press公布的庭审资料显示,控辩双方曾向法院提出,巴赫什蒂是否可以向陪审团陈述华为部分伊朗客户是否间接由伊朗“最高领袖”或其他政府官员拥有,以及名为Zaeim的机构是否属于伊朗“情报部”。该问题涉及证人在庭上的可允许证言范围,由法院依照证据规则处理。
9月10日,华为律师对巴赫什蒂进行交叉质询。Inner City Press的现场记录称,辩方就巴赫什蒂此前填写的一份表格向其提问,并指称他在该表格中撒谎。该媒体随后在报道标题中使用“First US Witness Is Called a Liar”的表述。该说法记录的是辩方在交叉质询中的质疑。截至公开庭审资料所示时间,法官没有作出巴赫什蒂构成伪证的裁定,陪审团也尚未对证人可信度作出最终事实判断。
巴赫什蒂之后,Linda Schnider出庭作证。Inner City Press庭审记录称,她曾在Futurewei工作约三年,她的证言涉及其任职经历以及她所称的合规问题。公开报道目前没有提供她全部庭审证词的逐字记录。Futurewei是18-CR-457第三次替代起诉书中列出的企业被告之一。
Futurewei在起诉书中被描述为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研发企业。第三次替代起诉书称,Huawei、Huawei Device USA和Futurewei被指共同参与部分商业秘密相关活动。起诉书第二项罪名指控Huawei、Huawei Device、Huawei Device USA和Futurewei从大约2000年开始共谋窃取与州际和国际商业产品有关的商业秘密。华为及相关企业否认检方提出的共谋指控。
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此前也是18-CR-457案中的个人被告。2018年,她根据美国方面的逮捕请求在加拿大温哥华被拘留。2021年9月,孟晚舟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延期起诉协议,并同意一份四页事实陈述的准确性。司法部当时表示,该事实陈述涉及她向一家国际金融机构介绍华为、Skycom和伊朗业务关系时所作的陈述。
根据该延期起诉协议,美国政府撤回要求加拿大引渡孟晚舟的请求。2022年,协议期限届满后,针对孟晚舟个人的刑事指控被撤销。孟晚舟目前不是本次陪审团审判中的个人被告。路透社庭审报道显示,她在延期起诉协议中确认的部分事实将被检方提交为针对华为企业被告的证据。
除陪审团庭审外,9月9日还有一项传票程序出现新的法院文件。用户提供的法院文件显示,代表Huawei Technologies、Huawei Device USA、Huawei Device和Futurewei Technologies的律师向纽约东区联邦法院法官Joseph A. Marutollo提交状态报告,涉及此前尚待处理的一项要求非诉讼当事方银行履行修订传票的强制动议。
状态报告写明,华为与该非诉讼当事方银行已经就修订后传票的履行问题达成解决方案。按照双方协议,该银行将以分批方式提供符合华为请求范围的记录,并计划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之前完成文件生产。文件没有在公开首页列出该银行名称。
华为在这份9月9日状态报告中同时请求法院撤销此前尚待处理的强制履行传票动议。文件写明,该请求要求以“不影响重新提出”的方式处理,并以非当事方银行履行约定义务为条件。状态报告没有说明银行将提交的全部记录内容,也没有说明哪些材料最终会被允许向陪审团展示。
今年3月,联邦治安法官Marutollo已经处理过18-CR-457案中的证据和传票争议。公开裁定显示,有关事项由唐纳利法官转交Marutollo处理,Huawei Technologies、Huawei Device、Huawei Device USA和Futurewei均参与相关动议程序。9月9日提交的状态报告继续使用18-CR-457案号,并直接涉及华为方面要求非诉讼银行提供记录的请求。
用户提供的另一张法院文件截图则属于一个不同的案件。该文件标题为 In re Inner City Press,案号为 1:26-cv-04094-WFK。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官William F. Kuntz II于2026年9月3日签署《Decision and Order》,处理Inner City Press要求解封另一宗刑事案件18-CR-277的申请。
裁定第一页写明,Inner City Press代表其自身提出请求,希望根据普通法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解封18-CR-277的案卷表和相关记录。美国政府以及18-CR-277中的被告均反对该申请。Kuntz法官在裁定中拒绝了解封请求。
公开资料显示,Inner City Press于7月7日看到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公开日历中出现一宗仅标记为“SEALED”的案件,并随后请求解封。法院之后建立26-cv-4094这一公开民事案号,用于处理解封申请。7月13日,法院要求政府和被告提交书面回应,并允许Inner City Press提交回复;8月24日法院举行口头辩论;9月3日作出拒绝解封的裁定。
18-CR-277与华为刑事案18-CR-457使用不同案号。18-CR-277的当事人名称和具体指控目前仍处于密封状态。公开法院材料截至目前没有把18-CR-277列为18-CR-457华为刑事案件的一部分,也没有公开披露两案之间存在法律关联。Inner City Press在报道华为庭审时曾提出两案是否有关的问题,但18-CR-277的案卷仍未解封。
18-CR-457案目前仍处在政府举证阶段。美国政府已经开始传唤证人,华为律师对政府证人进行交叉质询。按照联邦刑事审判程序,检方需要就起诉书中提交陪审团审理的罪名承担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责任,企业被告可以对证人、文件和其他证据提出异议和抗辩。
截至9月11日,陪审团尚未就华为及相关企业的任何刑事罪名作出有罪或无罪裁决。巴赫什蒂已经接受政府询问和辩方交叉质询,Futurewei前员工Schnider已经开始出庭作证;非诉讼当事方银行按照9月9日状态报告中的安排,计划于9月15日前完成相关记录提交。华为及目前接受审判的相关企业继续对刑事指控作无罪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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