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 8 月 14日讯:波士顿一名联邦法官周四驳回特朗普政府针对哈佛大学提起的民权诉讼,裁定政府未能证明哈佛大学存在持续违反联邦民权法的行为。法官表示,相关事件主要集中在2023年至2024学年,部分发生于2025年3月,数量和性质不足以证明校园内存在持续性的侵犯公民权利行为。
美国地区法官理查德·G·斯特恩斯裁定,特朗普政府此前于3月提起的诉讼缺乏足够法律依据。该诉讼指控哈佛大学在犹太学生遭遇骚扰、人身攻击、跟踪以及吐口水等事件时未能采取有效措施。
斯特恩斯表示,这些事件“过于孤立和零星”,不足以证明这所位于马萨诸塞州剑桥市的常春藤盟校存在持续侵犯联邦民权法的情况。
司法部民权助理部长哈米特·迪伦回应称:“我们不同意这项裁决,正在评估下一步措施。”哈佛大学方面尚未对该裁决发表评论。
这起案件源于2023年10月7日哈马斯袭击以色列后,美国高校内出现的一系列亲巴勒斯坦示威活动。特朗普政府认为,哈佛大学未能保护犹太学生免受相关抗议活动影响,并指责校方处理方式不足。
哈佛大学此前回应称:“我们非常关心犹太和以色列社区的成员,并将继续致力于确保他们在我们的校园里受到接纳、尊重和发展。”
哈佛大学校长艾伦·M·加伯表示,学校已经成立工作组应对反犹主义问题,并聘请新的教务长和院长,同时改革纪律政策,使其“更加一致、公平和有效”。
特朗普政府提起诉讼的目标之一,是追回自2023年10月以来授予哈佛大学的数十亿美元联邦研究拨款。政府官员认为,根据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联邦政府有权追回因违反反歧视规定而提供的资金。
自特朗普重新入主白宫后,哈佛大学拒绝接受白宫提出的一系列要求,美国政府随后对该校采取多项行动,包括试图削减研究经费,并限制哈佛招收外国学生和美国军人。
此前,在另一宗涉及哈佛大学联邦资金的案件中,一名联邦法官要求特朗普政府撤销对哈佛超过26亿美元联邦拨款的削减措施。该裁决认为,政府对联邦资金附加条件属于违宪行为,并称相关行动带有“有针对性的、意识形态驱动的攻击”性质。
尽管特朗普政府与哈佛大学之间围绕资金、校园政策和招生问题持续冲突,双方此前也曾进行谈判。特朗普曾表示双方接近达成协议,但司法部提起民权诉讼后,双方关系再次陷入僵局。
通常情况下,当高校被认定违反联邦民权法时,双方往往通过自愿协议解决问题,而此次诉讼成为政府与哈佛之间长期争议的重要法律冲突之一。该裁决后,特朗普政府是否继续上诉以及哈佛与联邦政府关系如何发展,仍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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