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A先例裁决BIA Precedent Decision
D-E-B-案:关于撤回申诉动议和重新开启程序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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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案:关于撤回申诉动议和重新开启程序的裁定
要旨:本案中,申请人请求重新开启遣返程序,理由包括先前辩护律师无效仲介、确认亲子关系及基于《反家庭暴力法》(VAWA)的保护申请。移民上诉委员会认定申请人未满足重新开启程序的严苛要求,未证明新证据具有实质性,并且申请的VAWA补充动议属于逾期第二次动议,故予以驳回。法院亦强调,申诉律师无效指控未符合规范程序。
法律问题:申请人提出重新开启遣返程序,是否满足法定程序和实质性证据标准,尤其涉及无效律师协助指控及《反家庭暴力法》相关救济的时效与资格问题。
裁判/规则:补充申请中若提出与初始申请根本不同的主张,应视为新动议;无效律师协助的投诉须严格或实质合规通知相关纪律机构,否则不予受理;重新开启遣返程序必须证明存在重要新证据且对案件结果有实质影响;基于VAWA的重新开启动议须在一年内提出,例外情形需证明特殊情况或极端困难,未满足则时间性限制不予豁免。
影响范围:直接法律效力针对因程序限制、证据不足或提交不合规导致的动议程序拒绝案例,对移民被遣返程序、法律代表职责及VAWA救济程序适用范围具约束力;可能影响广大类似案件中动议的审查标准及法律代理规范,有助于规范再审请求和维护移民程序秩序。
来源核验:解析基于美国司法部执行移民审查办公室移民上诉委员会2025年2月4日发布的官方判例《Matter of D-E-B-, 29 I&N Dec. 83 (BIA 2025)》的全文内容。
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效力以官方原文及后续裁判/规则为准
官方资料信息
- 来源系统
- BIA先例裁决
- 发布机构
- 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 资料类型
- BIA Precedent Decision
- 发布日期
- 日期未提取
- 正式引证
- al allegations or invalidate the charges of removability in the notice to appear and therefore is not a proper basis for granting a respondent’s motion to withdraw pleadings. D-E-B-, 29 I&N Dec. 83 (BIA 2025)
- 管辖范围
- United States
- 先例状态
- precedential
- 来源键
- BIA:29:83
OFFICIAL SOURCE
法院 / 政府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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