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sco系统诉Doe案最高法院判决解析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2026-06-23案号 24-856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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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sco系统诉Doe案最高法院判决解析

要旨:本案涉及原告指控Cisco公司及其高管因开发监控技术助中国政府迫害宗教信仰者,依据《外国侵权法案》(ATS)及《1991年酷刑受害者保护法》(TVPA)提起诉讼。最高法院确认ATS仅授予法院管辖权,不赋予创造新诉因的权限,驳回基于ATS的协助教唆责任认定;同时认定TVPA未涵盖协助教唆责任。该判决明确限制法院通过ATS扩展保护人权诉讼范围,强调立法机关在创设诉讼权利方面的主导地位。

法律问题:法院是否可依据ATS创造针对协助教唆国际法违法行为的新诉因,以及TVPA是否涵盖对协助教唆酷刑行为者的责任?

裁判/规则:最高法院裁定:1)法院无权在ATS下创造新的诉因,包括协助教唆责任;2)TVPA未明确包含协助教唆责任,故不予支持此类诉讼。

影响范围:该判决直接约束联邦法院不得基于ATS创造新诉因,限制国际人权侵权诉讼的范围;可能影响今后针对企业及其高管在国际法侵权中的责任归属和救济路径,引导相关立法改进制度设计。

来源核验:依据2026年6月23日美国最高法院《Cisco Systems, Inc. v. Doe》案正式判决(609/1),官方文档链接https://www.supremecourt.gov/opinions/25pdf/24-856_kjfm.pdf

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效力以官方原文及后续裁判/规则为准

官方资料信息

来源系统
美国最高法院
发布机构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资料类型
Supreme Court Opinion
发布日期
2026-06-23
案号
24-856
正式引证
609/1
管辖范围
United States
先例状态
opinion_of_the_court
来源键
SCOTUS:24-856: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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