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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亚州普卢马斯县2012年年度细颗粒物标准达标期届满达标及清洁数据认定
中文信息整理
加利福尼亚州普卢马斯县2012年年度细颗粒物标准达标期届满达标及清洁数据认定
要旨:环境保护署于2026年8月13日在联邦公报中发布最终规则,认定加利福尼亚州普卢马斯县在针对2012年年度细颗粒物(PM2.5)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达标期届满时已达到该标准,且根据相关监测数据确认该地区空气质量处于清洁状态。这一认定基于对监测和数据的全面评估,反映了该县符合联邦空气质量要求,符合《清洁空气法》对空气质量状态的界定。
法律问题:联邦环境保护署是否认定加利福尼亚州普卢马斯县在2012年制定的年度细颗粒物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达标期内达标,并确认该地区满足清洁数据的条件?
裁判/规则:环境保护署依据监测数据及环境评估,正式认定普卢马斯县已于法定达标日期前达到2012年年度细颗粒物标准,且符合清洁数据认定要求,确认该地区空气质量已达合规标准。
影响范围:直接法律效力体现在该认定确认普卢马斯县空气质量满足联邦标准,影响该地区相关环保监管及政策执行;可能影响包括当地工业活动许可、环境规划和公共健康措施,促进区域环保措施优化和资源配置调整。
来源核验:信息直接来源于美国联邦环境保护署于2026年8月13日在《联邦公报》中发布的关于普卢马斯县2012年年度细颗粒物标准达标及清洁数据认定的最终规则。
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效力以官方原文及后续裁判/规则为准
官方资料信息
- 来源系统
- Federal Register
- 发布机构
-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 资料类型
- Federal Register Final Rule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管辖范围
- United States
- 先例状态
- final_rule
- 来源键
- FR:2026-16510
OFFICIAL SOURCE
法院 / 政府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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