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佩兹-达维拉案:关于父母移民驱逐对美国公民子女造成的特殊极端困难认定

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日期未提取Matter of LOPEZ-DAVILA, 29 I&N Dec. 763 (BIA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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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佩兹-达维拉案:关于父母移民驱逐对美国公民子女造成的特殊极端困难认定

要旨:本案中移民法庭原判批准被告洛佩兹-达维拉基于其美国公民子女将遭受极端困难的申请,但上诉局确认父母决定将子女留在美国且无人照料本身不足以构成法定的“特殊且极端困难”,驳回原判并发回重审。裁判重申,儿童的监护不仅限于父母一方,且未提供长期照料保证亦不足以证明极端困难。

法律问题:当申请人被驱逐而其美国公民子女留在美国无父母照料时,是否自动构成移民与国籍法§240A(b)(1)(D)要求的“特殊且极端困难”?

裁判/规则:决定放弃随同而留美子女,无论是否导致儿童被安置寄养,单独不足以构成法律要求的‘特殊且极端困难’;且儿童享有由负责任成年人照料的权利,非仅限父母照顾;申请人应提供意向声明及长期照料安排证明;基于此原判认定错误,上诉局撤销并发回重审。

影响范围:直接法律效力:明确限制取消驱逐申请中‘特殊且极端困难’认定标准,防止以父母不带儿童随行为由获得救济。可能影响:移民法院对涉及未成年子女照料状况的移民案件评估方式及证据要求。

来源核验:依据美国司法部执行移民复审办公室移民上诉委员会2026年《Matter of LOPEZ-DAVILA》29 I&N Dec. 763官方判例全文内容。

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效力以官方原文及后续裁判/规则为准

官方资料信息

来源系统
BIA先例裁决
发布机构
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资料类型
BIA Precedent Decision
发布日期
日期未提取
正式引证
Matter of LOPEZ-DAVILA, 29 I&N Dec. 763 (BIA 2026)
管辖范围
United States
先例状态
precedential
来源键
BIA:29:763

OFFICIAL SOURCE

法院 / 政府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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