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终遣返令申请暂缓执行优先向国土安全部提出请求的裁决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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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终遣返令申请暂缓执行优先向国土安全部提出请求的裁决要旨
要旨:本案涉及被最终遣返令影响的外国人在提交重新开启或复议动议时申请暂缓遣返的程序。美国移民上诉委员会明确规定,申请人应首先向国土安全部(DHS)请求暂缓遣返,待DHS作出决定后,再向移民上诉委员会或移民法庭提出相关请求并提交DHS的决定证明。此举旨在避免DHS与移民法院系统间重复处理,并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同时确保申请人获得全面的申诉机会。本裁决自案号4204起适用,先后处理相关请求问题。
法律问题:外国人针对生效的遣返令申请暂缓遣返时,是否应首先向负责遣返执行的国土安全部提出请求,还是可直接向移民上诉委员会或移民法庭申请?
裁判/规则:被最终遣返令限制的外国人在针对移民上诉委员会或移民法庭的重新开启或复议动议中申请暂缓遣返时,应当先向国土安全部(DHS)提出暂缓遣返请求,并在向上诉委员会或法庭申请时提交DHS处理决定的证明;若未及时向DHS申请,需说明原因。该规定自本裁决日起对新提交的申请生效。 DSH拥有唯一执行遣返令的权限,优先受理暂缓申请符合行政效率及司法资源节约原则,且DHS拒绝暂缓并不妨碍法院系统后续审议。
影响范围:直接法律效力:适用于在本裁决后提出暂缓遣返请求的所有最终遣返令当事人,要求其按程序优先向DHS申请。可能影响:减少移民上诉委员会及移民法庭因重复审理暂缓请求而产生的工作负担,有助于行政资源优化配置与案件高效处理。
来源核验:根据美国司法部移民上诉委员会2026年6月12日发布的官方裁决《Matter of HERRERA-NUNEZ, 29 I&N Dec. 691 (BIA 2026)》,详见官方链接:https://www.justice.gov/eoir/media/1445646/dl?inline
仅供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法律效力以官方原文及后续裁判/规则为准
官方资料信息
- 来源系统
- BIA先例裁决
- 发布机构
- 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 资料类型
- BIA Precedent Decision
- 发布日期
- 日期未提取
- 正式引证
- Matter of HERRERA-NUNEZ, 29 I&N Dec. 691 (BIA 2026)
- 管辖范围
- United States
- 先例状态
- precedential
- 来源键
- BIA:29:691
OFFICIAL SOURCE
法院 / 政府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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