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逆行打人女司机”在家拘留?官方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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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讯:

近日,“青岛路虎女司机逆行插队打人”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事件发生于8月28日,38岁的女司机王某在青岛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逆行,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男司机林某某发生争执,王某下车辱骂并殴打对方。此后,青岛警方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然而,网络上有传言称王某在“家中拘留”并且可以自由出行。

对此,青岛崂山区警方回应称,王某确实已被拘留,网传视频不属实,但具体拘留地点不便公开。被打的林先生表示将继续申诉,不考虑和解,并透露治疗花费已超4000元,计划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律师周兆成指出,警方对王某的处罚已经是顶格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王某的行为不构成刑事责任,但需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包括赔偿被打司机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周兆成解释,打人者被处以最多15天拘留的情况需要满足特定条件,王某的行为虽恶劣,但未涉及这些加重处罚的情形,因此无法适用更严厉的惩罚。

该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治安处罚标准和法律适用的广泛讨论,同时也再度强调了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的重要性。

律师说法:已是顶格处罚
路虎女司机若存在“情节恶劣”,
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被追究刑责
8月31日,网传被打司机林先生伤情鉴定为轻微伤。9月1日,记者联系青岛市公安局求证,民警答复称此案的最新情况需关注官方通报,“后续的工作进展情况,请您时刻关注‘崂山公安’的微信公众号,或者是‘平安崂山’的微博号。”
对此,律师周兆成指出,如果被打司机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一般来说,轻微伤不会构成刑事责任,但路虎女司机仍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拘留和罚款。民事责任方面,路虎女司机需要赔偿被打司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同时,殴打行为也可能对被打司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因此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
周兆成认为,就目前来看,青岛警方对路虎女司机行拘10天罚款1000元,已经是顶格处罚了。
周兆成表示,可能有人会有疑问,打人不是最多拘15天吗?这是有条件限制的——要么是结伙殴打他人,要么是殴打残疾人、孕妇、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或60岁以上的老人,要么是多次殴打他人或是一次殴打多人。
“路虎女司机的行为虽然恶劣,但不存在这些情形,因此无法适用10到15天的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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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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