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称献血8次不能优先用血,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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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讯:

近日,河北省廊坊霸州市第二医院一患者反映优先用血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8月19日,来自河北廊坊市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他生病在霸州市第二医院住院期间急需用血,却被告知由于他近期没有献血,献血证过期作废了,不能调血。李先生称自己在2011年到2020年期间一共献血8次,最后一次献血是在2020年的10月15日,献血量400ml。

李先生的献血证(受访者供图)

8月20日,霸州市第二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确有此事,是廊坊市中心血站说的,“血库不给我们调血,我们也没有办法。”而廊坊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却表示,血站并无规定只有近期献血记录的人才可以用血或者优先用血,“如果我们这有血的话,医院和我说,我们就会给医院调过去。”
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科电话,但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8月27日,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发布情况通报:
8月15日晚,患者李某就诊于霸州市第二医院,需手术治疗。由于贫血达不到手术指征,先期给予输血治疗。8月16、17日,霸州市第二医院向廊坊市中心血站申请用血,先后两次共计给患者输注红细胞800毫升。8月18日,患者需要继续输血,廊坊市中心血站与霸州市第二医院均未顾及该患者为终身免费优先用血权益人,给患者带来极大不便。无偿献血证终身有效,不存在过期说法。问题发生后,廊坊市卫健委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做好后续诊疗服务和用血保障工作。患者已于8月26日完成手术治疗,术后恢复良好。
经过调查核实,廊坊市中心血站和霸州市第二医院对此事均负有责任,存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对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掌握不准、解答有误,与患者沟通时方法不得当、缺乏关爱等问题。廊坊市卫健委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廊坊市中心血站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供血科科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霸州市第二医院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输血科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主管医生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下一步,廊坊市卫健委将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能力,落实好无偿献血相关政策,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感谢媒体和网友的关注,廊坊市卫健委诚恳接受监督,继续努力改进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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