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郑剑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唐人日报讯:
8月26日,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郑剑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剑戈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郑剑戈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收受礼金;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剑戈,男,汉族,1964年6月生,广东茂名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央党校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曾任广东省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
1983.09-1986.07 湛江农业专科学校农学专业学习。
1986.07-1990.12 广东省湛江市郊委办公室工作。
1990.12-1993.11 广东省湛江市郊委调研室副主任。
1993.11-1994.12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侨务办副主任。
1994.12-1998.06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侨务办主任。
1998.06-1999.02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侨务办主任兼区政府办副主任。
1999.02-2001.03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其间:1998.09-2000.07在广东行政学院现代管理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
2001.03-2001.11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2001.11-2003.02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委常委、麻章镇党委书记。
2003.02-2004.09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
2004.09-2004.10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04.10-2007.01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7.01-2007.03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
2007.03-2008.09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8.03.11-2008.03.28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进修班学习)。
2008.09-2008.10 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麻章区委书记。
2008.10-2008.12 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麻章区委书记。
2008.12-2011.11 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1.11-2012.06 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2.06-2015.09 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2010.09-2013.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15.09-2015.10 广东省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10-2015.11 广东省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11-2015.12 广东省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5.12-2016.04 广东省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肇庆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6.04-2017.05 广东省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肇庆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7.05-2017.07 广东省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肇庆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7.07-2017.08 广东省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
2017.08-2021.01 广东省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21.01-2023.01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先后担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021.01当选),十一届汕头市委委员。
2024年4月2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省汕头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剑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8月26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郑剑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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