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日,美国司法部民权司公开了一份调查结果,正式认定加州大学洛杉矶法学院在其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的法学院招生过程中,存在针对白人和亚裔申请人的种族歧视行为。司法部指出,该法学院的招生政策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该章节明确禁止基于种族或肤色的歧视行为,同时违背了2023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学生公平录取诉哈佛案”(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v. Harvard,SFFA)中裁定的禁止种族歧视招生的司法指令。

司法部助理部长哈米特·基·迪隆(Harmeet K. Dhillon)在声明中指出,UCLA法学院采用了两套不同的招生标准,录取门槛会根据申请人种族不同而调整,这种“以肤色决定学术门槛”的做法明显违反了联邦法律。调查发现,UCLA法学院的申请表和个人陈述题目有意设计成引导申请人透露自身种族信息,招生工作人员甚至会在“多样性招生开放日”等种族导向招生活动中指导申请者如何表明其种族身份。

更具体的数据表明,在2024年与2025年结合的两个招生年度中,许多被录取的黑人和西班牙裔申请人的标准化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分数显著低于被拒的白人和亚裔申请人,甚至一半黑人申请人的LSAT分数不及90%被录取的白人申请人。上述差异表明白人和亚裔申请人因种族身份被歧视,无法凭借同等学业能力获得公平录取机会。

司法部指出,作为联邦财政资助的接受者,法学院必须遵守联邦民权法律,保障招生公平。针对调查确认的违规行为,司法部将寻求通过和解谈判促使UCLA法学院改正其招生政策。如调解失败,司法部准备提起诉讼,并呼吁公众在相关网站举报任何民权违规事件。

此一调查和宣布表明联邦政府对高等法学院招生公平性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在多族裔社会中,保障各族裔教育权利平等的法律执行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对于中国及其他亚裔学生群体来说,此类事件强调了在美国教育体系中,种族因素在招生政策中的潜在影响及其法律风险,但并未显示对特定国家背景的法律限制或签证具体调整。关注法学院招生政策的透明和合规,仍是华人学子及其家庭重点关注的法律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