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报道,根据美国法律及宪法规定,虽然无证移民(非法移民)身份受到限制,但他们作为“人”(person)而非仅“公民”享有多项基本权利。这一立场获得诸多法律文件和学界支持,如PBS新闻、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美国移民法律中心(ILRC)、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等均明确说明。具体权利包括:
第一,正当程序权。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保障任何人不得在未经正当法律程序情况下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这意味着无证移民在递解遣返程序中,通常拥有在移民法庭接受公平听证的权利,而不能仅凭行政命令被迅速驱逐,除非是在边境快速递解例外情形。
第二,反对不合理搜查和扣押。根据第四修正案规定,执法人员包括ICE通常需要由法官签发的司法搜查或逮捕令方可进入私人住宅,ICE内部行政令不具备此权力。公众和工作场所的搜查也受严格限制,须得到当事人同意或司法授权,体现对隐私权的保障。
第三,保持沉默权和避免自证其罪。依据第五修正案,无证移民有权在执法人员询问其出生地或移民身份时保持沉默,避免所言成为刑事或移民案件中的不利证据。
第四,法律代理权。虽然无证移民有权自费聘请律师参与移民法庭诉讼,但美国法律并不提供由政府免费派遣的法律援助,因移民程序属于民事范畴,仅刑事案件享有强制免费辩护权。
第五,平等保护条款。第十四修正案禁止各州政府在法律保护方面对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人进行歧视,非法移民因此享有基本的法律平等待遇。
第六,言论自由权。无证移民作为非公民,享有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论表达自由权,政府不得基于其和平的政治言论而采取驱逐措施。
需要指出的是,在边境及入境口岸首次试图非法进入的个人,其正当程序权受到限制,不及境内已建立实际居住联系者广泛。同时,无证移民无联邦选举投票权。
尽管宪法赋予上述权利,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在执法过程中仍存在问题。2026年3月26日,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宣布前ICE监督驱逐官员亨利·姚认罪,罪名包括串谋索贿、泄露执法信息,并协助非法行为。这反映出执法机构内部监管不足,可能影响执法公正,增加无证移民权益被侵害的风险。
综上,无证移民在法律框架内拥有一系列重要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有助于保障其在移民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正义和人权尊严。然而,执法机构失当行为及实际操作中的挑战仍然存在,呼吁加强权利教育、执法透明及内部监督,才能更好维护法律公正与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