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 10月15日讯:七名曾遭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拘留的移民10月13日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该机构在他们获释至少五个月后,仍拒绝归还护照、工作许可及个人财物,导致部分人就业、支付账单和证明身份受到影响。原告律师马特·普拉金表示:「ICE不能在释放被拘留者后,继续扣留他们赖以生活的文件,借此将他们的自由当作人质。」

原告要求法院下令ICE归还所有被扣押的物品,并建立保障措施,防止其他获释人员遭遇类似情况。他们同时申请将案件认证为集体诉讼,以涵盖处境相似的人士。诉状认为,七人的经历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反映出该机构实际上存在长期保留获释人员财物的做法;这一主张是否成立,仍需法院审查。

此次争议涉及的物品既有官方证件,也有日常生活用品。原告列出的清单包括护照、社会安全卡、工作许可、驾驶执照、手机及汽车钥匙,其中一人还表示结婚戒指未获归还。这些物品在移民被拘留后由执法机构掌握,但原告称,人身拘押结束后,财物扣留仍持续,ICE没有解释拒绝归还的具体原因。

七名原告均已离开移民拘押至少五个月,至少部分人的移民案件仍在审理。这起诉讼针对的是获释后的财物处置,而非要求法院直接决定其移民身份或庇护申请。原告认为,移民程序尚未结束,不应成为缺乏具体理由而持续扣留全部个人物品的依据,尤其是那些与当事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文件。

俄罗斯籍寻求庇护者弗拉基米尔·伊兹梅洛夫是原告之一。他表示,由于缺少身份证明文件,自己一直无法找到稳定工作,只能向他人借钱支付家人的房租。他的经历体现了此次诉讼所强调的实际后果:当事人虽然已经获释,却仍可能因无法取得必要证件而难以恢复稳定生活,家庭经济压力也随之增加。

其他原告同样表示,缺少被扣留的文件和财物,使他们难以找到稳定工作、支付账单,甚至无法证明身份。护照、工作许可和驾驶执照分别承担不同用途,不能相互完全替代;手机、汽车钥匙及戒指则属于性质不同的个人物品。原告因此要求审查继续扣留的依据,而非将所有物品视为可以统一、无限期保留的对象。

诉讼主要援引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主张ICE的行为构成不合理扣押。该修正案保障个人免受政府不合理搜查与扣押的侵害。原告律师的核心论点是,即使执法机构最初接管物品存在理由,也需要说明在人身拘押结束、时间持续超过五个月后,继续占有这些物品是否仍有合法依据。

原告还指控ICE未遵守自身规定。诉状指出,执法机构继续扣留当事人文件及财物,需要具备正当理由,例如将某些物品作为证据保留,或因怀疑物品伪造而扣押。原告认为,这些理由并不适用于目前被保留的物品,ICE也没有提出足以解释持续扣留的说明。这些属于原告对规定及个案情况的主张,尚待审理。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10月13日发布声明,介绍案件及原告立场。曾任新泽西州总检察长的律师普拉金在声明中强调,ICE不能无限期扣留获释人员赖以生活的文件。他将归还证件与获释后的生活能力联系起来,认为解除拘押后,仍让当事人无法取得必要文件,会使其自由在实际生活中受到持续限制。

除返还财物外,原告要求建立新的保障措施,使类似问题不再反复发生。申请集体诉讼则意味着,他们希望案件能够处理七人之外、其他处境相似者面临的问题。但提出申请不等于法院已经批准;哪些人员可以被纳入、是否存在足以共同审理的问题,以及最终能够获得何种救济,均需经过后续程序确定。

这宗诉讼发生在ICE持续扩大美国各地移民执法行动之际,将拘押结束后的证件与财物管理带入司法审查。对原告而言,诉求不仅是取回物品,也包括要求执法机构说明保留依据,并防止扣留状态长期延续。对于法院而言,案件将涉及具体财物的处理记录,以及七起个案能否支持原告所称更广泛做法的问题。

目前,所提供材料没有列出ICE针对此案的正式回应,也没有显示法院已作出归还命令或集体诉讼认证决定。后续焦点包括原告能否取回证件和财物、ICE如何解释持续扣留,以及法院是否认定相关行为违反第四修正案。七人的就业和生活困难已被写入诉讼,但机构责任及具体救济仍有待司法程序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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