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 8 月 26日讯:美国司法部周二起诉俄亥俄州富兰克林县市政法院,要求阻止该法院执行限制联邦移民执法人员在法院及附近实施民事逮捕的第2.10条规定。争议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持有司法逮捕令才能在法院实施民事逮捕,司法部认为这一要求与联邦移民法直接冲突,并迫使ICE人员转向风险更高的住宅、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地点实施抓捕。

司法部民事司助理司法部长布雷特·A·舒梅特表示:“这类规定阻碍了联邦执法,并助长了危险的外国罪犯逃避联邦法律的制裁,尽管国会已指示联邦执法人员拘留并遣返他们。”他同时表示:“在全国各地,包括本法院在内,联邦执法人员一直都在例行且安全地执行逮捕行动。司法部致力于保护这项重要的联邦特权。”

司法部指出,联邦移民法允许ICE人员在部分情况下依据联邦移民官员签发的行政逮捕令采取行动,而不需要法官签发司法逮捕令;如果执法人员有理由相信某人非法入境,而且可能在取得逮捕令前逃离,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无令逮捕。司法部因此主张,俄亥俄州法院不能在联邦法律没有要求的情况下额外设置司法逮捕令门槛。

起诉书同时强调法院逮捕的安全和执法效率。进入法院的人员通常已经接受武器和其他违禁品检查,ICE人员也会与法院安保人员协调,并通常等到庭审结束后实施逮捕。司法部称,在监狱或法院抓捕一人可能只需要两名执法人员,而转到实地行动通常需要四至六人,同时还必须投入更长时间进行监视和追踪。

司法部还表示,过去三个月内,哥伦布市已有两名ICE人员在抓捕在逃人员过程中遭遇暴力并被送往医院,不过诉状没有公布两名执法人员身份及事件具体经过。在第2.10条规定出台前的几年中,ICE至少曾在富兰克林县市政法院逮捕12人。

第2.10条规定禁止在人员参加诉讼或处理其他合法法院事务期间实施民事逮捕,但法官签发逮捕令的情况除外。法院今年1月开始讨论修改规定,3月公布拟议文本征求公众意见,之后正式通过。规则同时写明,“司法行政……不得受到政府其他部门的阻碍”,并声明不得将其解释为违反宪法最高条款或联邦移民法。

司法部认为,这项规定实际上同时触犯了上述两项原则,因为地方法院正在监管联邦政府并限制国会授权的移民执法方式。诉讼要求联邦法官宣布第2.10条规定违法,并禁止富兰克林县市政法院继续对联邦官员执行。

此次案件将富兰克林县市政法院、行政和首席法官杰西卡·德瓦尔加以及法院安全主管伊诺克·怀特列为被告。下一步,联邦法院将决定地方司法机构能否以法院秩序和司法行政为由限制ICE民事逮捕,以及联邦移民执法权限在与地方法院规则发生冲突时应如何适用。

唐人日报赞助商:

纽约华人律师事务所精办移民申请、婚姻绿卡、移民监狱上庭、刑事民事。

【电话:+1 9297891391;地址:3915 Main Street,418,Flushing NY 11354 .周一到周五 AM10:00-PM18:00 人不能成功从监狱出来,只收基本律师费用】

纽约华人会计师事务所 精办散工(1099)、全职(W2)、公司税务、公司注册。

【电话:+1 9295446105;地址:纽约法拉盛主街3915号,邮编418,11354,周一到周五 上午10:00至下午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