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 9月 9日讯:美国政府正在把移民执法的经济追缴环节延伸至国境之外。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正试图向超过6.63万名已经被遣返人员追讨约4.23亿美元罚款和费用,并已聘请4家私人承包商前往墨西哥、洪都拉斯和危地马拉寻找欠款人员。合同文件显示,承包商不仅可以核实住址,还可能拍摄住宅、查询水电账单、工作记录和法院文件,以确认当事人所在地及偿付能力。这意味着,对部分存在最终递解令并被政府认定拖欠民事罚款的移民来说,离开美国甚至已经被遣返,并不必然意味着相关政府债务随之终止。
联邦采购资料显示,CBP今年8月分别向Global Recovery Group、The Baptiste Group、Caduceus Inc.和Response AI Solutions授予两年期合同,每家公司合同最高金额900万美元,4份合同总上限达到3600万美元。这里的3600万美元属于合同最高额度,并不代表政府已经支付全部金额。根据彭博获得的合同文件,承包商的工作核心是“寻找和催收”,包括确认被遣返人员是否仍居住在登记地址、核查其经济状况以及协助债务通知。
不过,美国能够把这种追缴推进多远,目前仍存在明显法律和现实限制。公开合同没有说明私人承包商能够在外国直接查封住宅、冻结银行账户或者强制扣款,也没有解释墨西哥、洪都拉斯和危地马拉政府需要如何配合。墨西哥国家移民局已经明确表示,该行动超出其职责范围,墨方没有参与,也不了解具体执行。因此,目前可以确认的是美国政府开始跨境寻找和催收债务人,但这与在外国境内直接强制执行美国行政罚款仍然是两回事。
这批罚款背后的法律并非新近创设。《移民与国籍法》1996年加入的8 U.S.C. §1324d规定,受到最终递解令约束的人,如果故意拒绝离开美国、拒绝及时申请必要旅行证件、不按要求到场接受遣返,或者采取行动阻碍遣返,可以按天受到民事处罚。法律原始上限为每天500美元,经通胀调整,目前最高达到每天998美元。联邦政府2025年的规则文件也明确确认了这一金额。
因此,一名移民如果被政府认定长期“故意”不执行最终递解令,账单可能迅速累积。每天998美元意味着一年理论最高金额超过36万美元,连续数年就可能形成百万美元级别的罚款。但必须强调,**并不是所有无证移民、庇护申请人或者正在移民法庭打官司的人都会自动每天被罚998美元。**法律要求存在最终递解令,并涉及故意不履行离境义务等法定条件;仍在正常上诉、存在法院暂停递解命令,或者案件尚未形成最终递解令的人,法律状态并不相同。
这项政策对华人移民已经出现非常直接的相关案例。今年9月1日,加州北区联邦法院在Qiuzhu Ye诉DHS案中,初步禁止政府执行一笔高达1,820,352美元的移民民事罚款。法院文件显示,Ye来自中国,2008年来美后申请庇护,2011年被移民法官下达递解令,BIA于2012年驳回其上诉;第九巡回法院一度暂停递解,直到2018年相关司法审查结束。2026年5月,DHS以其“故意未执行递解令”为由,对其开出超过182万美元账单。
这一华人案件尤其重要,因为法院并没有简单认定“政府不能罚”,而是重点审查政府有没有证明法律要求的willfulness,即故意性。法院指出,DHS最初罚款决定以及行政上诉决定都没有充分说明为什么认定Ye属于故意拒绝离境,也没有认真处理她提交的个人情况和抗辩。法官认为,她很可能能够证明政府没有满足§1324d规定的故意性要求,同时认为现有程序存在较高错误风险,因此批准初步禁令。法院还认为超过180万美元的罚款很可能触及《宪法》第八修正案有关过度罚款的问题。案件仍在继续,因此这并不是最终判决,但已经说明巨额移民罚款并非收到后就一定不可挑战。
Ye案还显示巨额罚款可能产生远超原始账单的经济后果。其CBP付款通知写明,如果没有及时支付,可能产生4%的年利息、15%的行政费用以及6%的年度逾期罚款。法院指出,债务还可能涉及催收诉讼、信用报告以及部分政府付款抵销等后果。对于收入有限的家庭,一张百万美元罚单可能直接造成长期财务压力。
这类罚款也并不是第一次实际开到个人头上。2019年,墨西哥移民Edith Espinal在俄亥俄州教堂寻求庇护期间收到ICE发出的497,777美元拟罚款通知。ICE当时称,她已有最终递解令却没有按照要求离境。几个月后,ICE撤回了这笔近50万美元罚款,但保留重新评估罚款的权利。这个历史案例说明,同一项1996年法律在特朗普第一任期已经被用于发出高额个人账单,而当前政策是在更大规模上重新启用这一执法工具。
规模变化尤其明显。根据DHS向彭博提供的数据,从2025年1月20日至2026年7月16日,ICE已经发出超过10.3万笔民事罚款,总额超过840亿美元,但同期政府实际收回的金额只有约120万美元。此次聘请私人公司海外寻找已经被遣返的人员,正是在巨额“应收罚款”与极低实际回收金额之间增加新的追缴手段。
2025年实施的新罚款程序也提高了移民及时处理通知的重要性。DHS规定,相关罚款决定可以通过普通邮件送达;行政上诉不再由BIA处理,而由另一名DHS监督级移民官审核。当事人只有1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上诉,如果没有按时提出,上述罚款决定可以成为最终行政决定。新规还取消了这一罚款程序中的BIA进一步行政上诉和当事人要求当面听证的途径。
对政府而言,这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最终递解令的执行力。DHS在制定新规则时表示,罚款制度旨在让更多人员遵守递解和自愿离境命令,同时减少政府反复定位、拘留和实施强制遣返所需资源。政府还采取另一种方向的激励措施:通过CBP Home按规定自行离境的符合条件人员可以获得旅行协助和现金补助,DHS同时宣布可以豁免符合条件人员因未按要求离境产生的部分民事罚款。也就是说,当前政策一方面提高拒绝执行最终递解令的经济成本,另一方面鼓励符合条件人员通过政府指定程序自行离境。
对于移民而言,不利影响则更加直接。第一是高额债务风险,罚款可能从数千美元迅速累计至数十万甚至数百万美元;第二是程序风险,15个工作日的申诉期限意味着搬家后没有更新地址、没有及时查看政府信件,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第三是离境后的持续影响。彭博报道,一些今年被遣返回墨西哥的人已经在墨西哥住所收到CBP催款信,典型金额约250美元,信中警告债务可能继续产生利息、移交私人催收公司,并可能在今后的美国移民程序中被考虑。
这里也需要避免另一种误读。欠有美国移民罚款并不等于今后申请美国签证一定会被拒,也不意味着把罚款交清就一定可以重新进入美国。目前公开资料能够确认的是,政府在催款通知中警告未偿债务可能成为未来移民审查中的考虑因素;最终是否能够重新获得签证或许可返美,还取决于原有递解令、非法居留期限、再次入境限制、是否需要豁免以及其他具体法律因素。
对已经收到罚款通知的移民,最重要的警示不是简单选择“交钱”或者“不理”,而是首先核实:**本人是否确实存在最终递解令、什么时候成为最终命令、政府从哪一天开始计算罚款、是否正确认定了“故意拒绝离境”、是否存在法院暂停递解或其他法律障碍,以及15个工作日行政上诉期限是否仍然开放。**Ye案已经显示,是否具有“故意性”和政府是否给予充分程序,都可能成为百万美元罚款案件的核心争议。
对于华人读者还必须明确一点:目前CBP公开的这批境外合同针对墨西哥、洪都拉斯和危地马拉开展实地追踪,并没有证据显示承包商已经进入中国寻找被遣返的中国公民。因此,把这条新闻写成“美国已经赴中国追讨被遣返华人罚款”并不准确。但Qiuzhu Ye的182万美元案件证明,中国籍移民如果仍在美国并涉及最终递解令,同样可能成为这套高额罚款政策的对象。
从目前政策发展看,美国移民执法正在形成一条更长的执行链:**最终递解令之后,不仅可能有拘留和强制遣返,还可能出现按日罚款、利息、行政费用、私人催收,以及人在离境后继续收到追缴通知。**但与此同时,法院正在审查这些巨额罚款是否满足“故意不离境”、正当程序和过度罚款等法律要求。对于有最终递解令的移民而言,“已经离开美国”正在越来越不等于“所有移民案件后果已经结束”;而对于政府而言,这项跨境追债计划究竟能够真正追回多少资金、外国政府是否配合,以及私人承包商在境外能够走多远,仍是接下来最值得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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