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 11月3日讯:中国籍女子徐某(Chenxing Xu)在美国等待庇护审理期间,于9月4日在南加州安大略国际机场准备搭乘飞往西雅图的国内航班时遭移民执法人员逮捕。她被关押近两个月,移民法官曾以存在潜逃风险为由拒绝保释。10月30日,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认定,政府在拘留前未向她提供必要的通知和听证机会,侵犯了她受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保障的正当程序权利,遂批准她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并下令立即释放。

法院文件显示,徐某于2024年4月18日持B-2旅游签证,经洛杉矶国际机场进入美国,同年8月提出庇护申请。她于2025年2月获得工作许可,法院记录显示她没有犯罪记录。直至今年9月在机场被捕,她的庇护申请仍未审结。政府此前知道她的下落,并在庇护申请待审期间向她核发工作许可,她也一直在社区生活。

今年9月4日,徐某抵达安大略国际机场,准备搭机前往华盛顿州西雅图。裁决书将她被捕描述为一次有针对性的移民执法行动,但没有说明执法人员为何选择在机场采取行动。她随后被送往加州阿德兰托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处理中心。9月24日,被关押20天后,她依据联邦人身保护令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请,质疑政府拘留她的合法性。

9月29日,移民法官以存在潜逃风险为由拒绝批准保释,徐某继续被关押。她在联邦法院提出的是另一项问题,即政府在把她从社区带走并关押之前,是否给予了宪法要求的程序保障。移民法官在保释听证中评估她是否有潜逃风险,联邦法院则审查她在失去人身自由前是否得到通知,以及是否有机会回应政府拟将她拘留的理由。

联邦法官在裁决中指出,尽管徐某获准停留的期限早已届满,政府一直掌握她的下落,也曾批准她在美国工作。她没有犯罪记录,案卷也未显示在她被捕前发生了足以支持突然拘留的重大情况变化。法院认为,在本案情形下,政府没有事先给她必要的通知和陈述机会便将她拘留,违反了正当程序。

徐某还表示,语言障碍使她难以充分理解自己为何被关押,也不清楚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寻求救济。联邦法院认为,后来举行的保释听证无法补救拘留开始时的程序缺失。对法院而言,徐某事后获得申请保释的机会,与她在被关押前能否了解政府采取行动的理由并提出异议,是两个不同阶段的程序问题。

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10月30日在案号为5:26-cv-05629的案件中批准人身保护令申请,要求政府立即按照徐某被拘留前的条件将她释放,并归还被收走的全部个人财物。命令同时要求政府在她实际获释后三天内向法院提交书面说明,报告执行情况。10月30日是法院签发命令的日期,裁决书本身未载明她实际离开拘留中心的时间。

这项裁决处理的是徐某在本案中遭受的拘留及其程序,庇护申请仍由相关移民程序继续审理。工作许可让她可以依法工作,但机场执法行动显示,持有工卡、庇护申请待审及没有犯罪记录,仍可能在搭乘美国境内航班前遭遇移民执法。法院就徐某案作出的具体结论是,政府在当时的情形下,必须在拘留前给予她必要的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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