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 8 月 13日讯:陕西宝鸡市眉县太白印象小区业主王师傅近日反映,天然气公司上门安全检查时,发现其家中壁挂锅炉使用超过8年,要求必须更换,否则不给售气。王师傅表示,自己的设备购买后使用频率很低,目前运行正常,却因超过年限被要求更换,引发关于燃气设备安全管理方式的争议。

王师傅介绍,太白印象小区位于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周边,2014年交房,由于小区没有集中市政供暖,业主自行安装壁挂锅炉并铺设地暖。他购买的是德国品牌威能壁挂炉,当初花费八千多元,厂家介绍可以正常使用15年。

王师傅表示,小区不少房屋属于度假性质,并非长期居住,因此十多年下来壁挂炉几乎没有启动,设备一直保持正常状态。他联系当初购买设备的经销商,对方出具情况说明,称设备“稳定运行至今,目前工作状况正常,无故障”。

但王师傅称,这份说明并未改变燃气公司要求更换设备的决定。燃气工作人员检查后表示,壁挂锅炉和燃气灶使用年限超过8年,需要更换,并告知“不换,不给售气”。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华通天然气太白山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壁挂炉、民用灶具使用年限统一规定为8年。片区燃气维修人员表示:“民用燃气燃烧设备8年使用期限,是国家统一规定。”对于设备实际使用较少能否继续使用,对方回应称,政策没有按照使用时长折算的条款,统一按照8年期限执行。

燃气维修人员同时表示,业主可以自行购买合规品牌壁挂炉,但后续办理燃气安全检测合格证,需要具备本地燃气施工资质的单位出具资料。如果设备超期使用发生燃气泄漏、爆炸等事故,责任由业主自行承担,燃气公司不会承担相关风险。

对此,律师赵良善表示,国家标准中的“判废年限”并不等同于“强制报废”。他认为,8年期限的目的在于排查安全隐患,并非机械要求所有设备到期立即更换,应保留第三方专业检测、检修合格后继续使用的路径。

赵良善还表示,燃气公司发现隐患后,应按照相关流程出具整改通知并给予整改期限,而不是直接要求更换设备。他认为,在可以通过检测消除风险的情况下直接停气,可能导致居民承担不合理成本。

目前,围绕燃气设备安全与居民实际使用需求之间如何平衡,相关讨论仍在持续。业主希望建立更加灵活的管理方式,包括定期检测、维修维护以及安全评估,而非简单按照年限“一刀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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