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8月13日讯:上海一名员工因台风天气影响,担心通勤迟到,在上班当天临时申请1小时事假,却遭公司处罚并被扣除近1500元绩效,引发网络关注。涉事公司称,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事假申请,属于“弄虚作假,以事假掩盖迟到事实”。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台风影响导致员工误工或迟到,单位不得扣减工资,更不能进行处罚。

涉事员工介绍,8月10日上午,台风“白海豚”影响上海,当天出门时遭遇大风暴雨,小区门口出现积水。由于其居住地距离公司较远,乘坐地铁需要约一个半小时,而当天上海多条地铁线路受到影响。

考虑到可能无法准时到岗,该员工随后通过公司系统提交1小时事假申请。她表示,人事部门通过了申请,但公司领导一直未完成审批。

当天到达公司后,该员工遭到老板批评。随后,公司发布处罚决定,对当天涉及请假和审批的3名员工进行处罚。

根据涉事公司的处罚决定,一名员工因个人原因迟到,没有按照迟到制度履行流程,而是选择申请1小时事假,公司认定其未按照规定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事假申请,“属于弄虚作假,以事假掩盖迟到事实”。

另一名员工当天临时提交全天事假申请,公司认为其未按照制度要求完成流程,属于擅自缺勤。

同时,一名行政管理负责人因审批临时请假申请,被公司认定“违规为员工打开便利通道”,未发挥管理示范作用。

处罚决定显示,三人的当月绩效均受到影响。其中,两名提交事假申请的员工绩效被扣20%,负责审批的行政人员绩效被扣50%。

涉事员工表示,按照公司平时迟到处罚标准,一次迟到通常处罚200元,而此次处罚力度明显更高。她称自己无法接受处罚决定,已经向公司提交异议函。

8月12日,记者致电涉事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10日当天,公司内部确实发布了处罚决定,共有3名员工受到处罚,但具体情况表示“不清楚”,并称处罚由领导决定。

事件引发关注后,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公司在台风天气情况下处罚迟到员工的做法违规。

工作人员表示,8月9日晚,相关部门已经发布通知,明确因台风影响造成职工误工或迟到,各单位和公司不得扣减工资,也不得进行处罚。

该工作人员表示,受到处罚的员工可以不接受公司的处理决定,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通过相关程序解决劳动争议。

针对事件,青浦区总工会也表示已经关注相关情况。相关负责人表示,台风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企业采取此类处理方式“不妥”,缺少人性化考虑。

工会方面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该员工投诉,但如果员工需要法律援助,将积极安排援助律师,为其提供帮助。

律师马怡坤表示,台风暴雨属于特殊天气情况,上海相关部门此前已经发布提示,因台风造成员工迟到、误工,单位不得扣薪或给予纪律处分。

她认为,企业内部“提前一天申请事假”的制度,应结合现实情况判断。员工因地铁停运、道路积水等不可抗力因素临时申请短假,并不存在明显主观过错,公司认定其“弄虚作假”缺乏事实依据。

马怡坤指出,企业扣减工资需要具有合法依据。根据相关工资支付规定,只有劳动者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下,企业才可能依法扣减工资。极端天气导致通勤受阻,不属于员工故意违纪情形。

对于企业扣除绩效的做法,律师认为,如果处罚金额明显超过合理范围,也可能存在合法性问题。

此外,马怡坤表示,劳动者在恶劣天气情况下享有一定的安全保障权利。面对暴雨、台风等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情况,员工可以合理安排通勤,不应因避免风险而承担违纪责任。

她建议,员工可以保存处罚文件、请假记录以及气象和交通部门发布的信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企业拒绝整改,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目前,该事件后续处理情况仍受到关注。相关争议焦点集中在企业内部请假制度与极端天气下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如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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