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律师网报道,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日报传媒集团旗下子公司于2025年11月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该子公司此前于2025年10月31日与三名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签署协议。据员工反映,尽管公司在2026年春节前安排资金偿还了部分外部债务,但拖欠员工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合计约5万元人民币至今仍未支付。
员工多次向岳阳日报传媒集团相关领导反映情况,均收到“无资金支付”的答复,且未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此情况引发员工通过湖南省“湘问”平台投诉,要求破产管理人依法优先保障职工工资和补偿金的偿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在企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及法律规定应支付的补偿金,享有优先债权地位,应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岳阳市岳阳楼区人社局网络信息服务中心于2026年10月27日对此事作出回应,强调员工对拖欠工资享有申报债权权利及优先受偿权,建议员工依法向破产管理人维护合法权益。
此外,岳阳市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及司法机构表示将持续关注此类案件,推动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劳动争议事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此次事件反映出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拖欠问题,涉及法律优先权执行及职工利益保障,值得社会各界高度重视。
目前,员工方面期望破产管理人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清偿员工债权,及时支付拖欠工资及补偿金,缓解员工生活困难,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在企业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清偿权,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岳阳市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信息服务中心于2026年10月27日正式回复称,如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仍有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职工可依法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该局建议员工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岳阳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正加强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和处理,推动妥善解决类似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相关司法机构也表示将持续关注企业破产背景下的劳动争议案件,力图通过多方协调,促使破产管理人依法依规执行清偿程序。
员工方面表示,破产清算以来已多次向岳阳日报传媒集团相关负责人反映自身诉求,然而迄今未获得实质性解决方案。员工希望破产管理人能够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优先清偿职工债权,及时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以缓解生活压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目前三名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于2025年10月31日签署,该协议加盖有岳阳日报传媒集团及子公司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