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3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涉及两名儿童拐卖案,案件涉及2008年和2009年分别于镇雄县被拐卖至河北省沧州市的3岁左右的女童常雪莲和男童杨洋。被告人成某和谭某均为当地男子,涉嫌拐卖犯罪,已于2026年2月被警方刑事拘留。两名被拐儿童于2025年被找到,但尚未完全回归家庭生活,家属仍承受沉重心理负担。
庭审当天,法院门外聚集了大量来自全国各地自发前来的寻亲家长,他们高举印有走失儿童信息的寻人海报,身穿带有寻亲标识的T恤,现场还铺设了印满被拐儿童面孔的长条横幅,表达对受害家庭的声援与支持。现场多次响起“加油”的口号,气氛庄重而悲痛,体现了社会对于拐卖儿童问题的高度关注。
据调查,常雪莲于2008年9月5日在镇雄县中屯镇家中被成某拐卖,之后被以2.4万元价格贩卖至河北沧州。杨洋则于2009年3月16日在镇雄县城南大街赤水源广场被谭某拐卖,售价3万元。案发地距离两名儿童出生乡镇不足4公里,涉案人员相互认识,系同村人。
多年来,受害家庭经历了漫长而艰辛的寻亲之路,曾远赴广东、福建等地寻找孩子下落。杨洋的母亲李家飞表示,17年来精神压力巨大,时常痛哭,希望早日实现家庭团聚。常雪莲的家属则仍未见面,心理负担沉重。
庭审中,受害人代理律师申请将案件移送至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理由是案件情节严重。法院审查后宣布休庭,待决定是否改由中级法院审理。家属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被告人索赔包括交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0余万元。
本案不仅彰显了拐卖儿童的社会严重问题,也反映出受害家庭长年的心理创伤和社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期待。案件的后续审理及判决对维护法律公正、惩治拐卖犯罪及保障儿童未来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各界对案件高度关注,呼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罪犯,保障儿童权益和受害家庭的合法权益。记者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及时报道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