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至9月20日。截图文字显示,修订征求意见稿相比现行办法首次将境内居民个人纳入对外投资管理,规定个人直接投资境外及港澳台非敏感类项目须向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省级发改部门备案,敏感类项目须经国家发改委核准。此次修订旨在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更好保障对外投资发展和安全。公告由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发布,公众可登录发改委官网互动交流板块提出意见建议。此次修订回应了近年来对外投资环境变化以及党和国家对投资管理的总体部署。图片画面显示发改委官网页面顶部,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标志与菜单栏。
国家发改委公开征求《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 个人境外投资纳入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