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于2026年8月21日裁定,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犯有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法庭在裁决理由书中明确,中国宪法所称“根本制度”指的是第一条中确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而非第二条提及的“主权在民”。法院指出,除非通过修改宪法,否则任何旨在终结中共领导地位的手段均属非法,且“非法手段”的定义不限于暴力行为或违反香港本地法律。相关审讯于2026年1月至5月多次进行,最终判决于8月21日公布。截图文字显示,裁判由三位法官联合审理,涉及的刑事案件编号明细及开庭日期均有记录。此裁决对香港法治及政治环境具有重要影响。该判决文本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发布。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支联会及两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