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 11月3日讯:台湾海巡署连续三天公布中国海警船在东沙、台湾东部及金门附近的活动。11月2日下午,4艘中国海警船分两组驶入台湾方面划设的金门限制水域,台湾海巡调派4艘巡防艇一对一并航监控,并以中英文广播要求离开;台方通报,4艘船于当天下午5时03分全部驶出。此前两天,台湾海巡分别在东沙应对一艘未开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中国海警船,以及在台湾东部监控一支被中方称为执行“常态化执法巡查”的编队。
从东沙清晨的一艘船,到台湾东部两艘海警船,再到金门下午的四艘船,三起事件涉及不同方向,也给台湾海巡带来不同任务。东沙需要在缺少自动识别信号时发现并确认来船,台湾东部要保持对远海编队的持续掌握,金门则需要多艘巡防艇同时到场。三起事件相隔时间短,但现有通报没有把它们描述为由同一批船只执行的一次行动,也不能把三天的情况统称为三次进入限制水域。
按台湾海巡署第十二巡防区公布的情况,11月2日下午约3时,中国海警14608、14531、14602和14530号船分为两组,分别从金门料罗东方及大帽山西南方接近。台方4艘巡防艇赶赴现场,分别对应4艘来船,在近距离并航期间记录动态,并以无线电发出警告。台方公布的结果是海警船全部驶出;通报未提及登检、扣船或人员伤亡,行动主要通过现场监控、航行伴随与无线电交涉展开。
这并非金门当周首次遇到多船接近。台湾海巡10月30日曾通报,当天上午和下午各侦获一次4艘中国海警船编队活动,并两度派艇应对,相关船只分别于上午11时03分和下午5时驶出限制水域。两次通报出现部分相同船号,也有其他船只轮换。对于第一线单位而言,同日再次接触意味着一次驱离完成后,人员、油料和船艇仍须维持足够的可用状态,以便在下一批目标抵达时及时应对。
金门的现场处置值得看的是两个方向的时间差。若一组船先被发现,海巡须判断另一组是否也在接近,以及各艇在不同方向的到场时间;若两组同时进入,四艘巡防艇既要分别识别目标,又要避免在交会海域相互妨碍。公开通报没有披露当日完整航线与每一对船的距离,因此可以描述一对一并航及两组分进,却不能进一步还原双方每一次转向,或判断哪一艘船最接近岸边。
东沙事件发生在10月31日清晨。台湾海巡署东南沙分署表示,东沙指挥部在岛屿西北方发现中国海警3102船未开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随即调派“巡护七号”前往部署。凌晨4时许,台方掌握该船从东沙岛西侧进入限制水域,“巡护七号”趋前监控,并多次广播要求离开。台湾海巡表示,两船最近一度约为1海里;当时的通报称双方仍在现场对峙,没有给出该船最终离开的具体时刻。
东南沙分署通报也记录了双方对现场的不同说法。中方船只通过无线电表示正在执行巡查,并主张相关水域由中方管辖;台湾海巡则通过广播拒绝这一主张,要求对方转向离开。无线电喊话在这里同时承担两项功能:向另一艘船传达现场要求,以及留下双方各自如何表述行动性质的记录。可以确认双方曾在海上交涉,至于各自提出的管辖主张,不能仅凭一方的喊话当作已经成立的结论。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通常可让接收方获知船名、位置和航行数据。公开追踪页面没有显示信号,与现场完全无法发现来船,是两回事。东沙通报能够说明海巡在缺乏该船自动识别信号时仍掌握了目标,却没有说明发现的每一个技术环节。对现场人员来说,先获得一个目标、再判明它是哪艘船、最后持续确认它是否改变航向,是三个不同步骤;一项设备能帮助其中一步,也不代表可以独立完成整套工作。
从应对时间看,东沙先发现目标再调船部署,与金门同时面对多艘来船形成对照。前者的关键,是在目标进入所划水域前争取反应时间;后者的关键,是在多个方向都有足够船只,防止顾此失彼。两地的公开通报都使用了监控和驱离的表述,背后需要解决的调度问题却不一样。若未来要比较事件是否变得更难处置,仅计算来船数量还不够,还要观察接近方向、发现时间和现场持续时间。
11月1日的台湾东部动态属于第三种情况。中国海警宣布,1308“虎狮舰”所在编队在台湾岛以东海域开展所谓“常态化执法巡查”。台湾海巡署表示,通过联合监测持续掌握1308及2303“梅山舰”的动向,并调派“吉安舰”等舰艇监控。与东沙和金门不同,现有报道对这一天的描述主要是巡查宣告及台方监控,并没有通报中方船只进入台湾方面划设的限制水域。
这里有必要保留不同海域用词的区别。报道东沙和金门,可以具体交代台湾海巡通报的限制水域及进出时间;报道台湾东部,应当依公开材料说明船只所在方向、台方采取的监控措施,以及双方对行动性质的分歧。把“台湾东部海域”直接换成“台湾领海”,或把任何一项管辖主张写成实际管辖已经改变,都会让读者误以为有公开记录未曾显示的进一步发展。
“常态化”是中方对巡查方式的宣示,后续是否形成可观察的频率,要靠连续记录检验。可以比较同一片海域后来是否反复出现同类型船只、停留时间有无延长、编队规模是否改变,以及活动是否集中在特定时段。三天的公开消息足以说明短期内有多个地点需要关注,但不足以推算今后每周会出动多少船,也不能仅因日期相近,就认定三处活动是在同一指挥安排下同步展开。
反复出航本身会给海巡带来持续的资源压力。海巡船艇除了因应对峙,也要承担一般巡逻、海难救助等任务;一艘船在某处长时间跟监,就不能同时赶往另一个方向。即使没有发生碰撞,船员仍需轮值,船艇仍需补给维护。是否面临更大的压力,需要看监控时间、附近可调度力量和其他任务能否照常展开,而不能仅凭一段对峙画面判断整个海域的安全状况。
并航距离也是衡量现场风险的一项指标,但需要和海况及船只动作一起看。两艘船如果以相近速度保持平行,风险与一艘船突然改变航向、迫使另一艘紧急调整的情形不同。船体大小、风浪、能见度和附近是否还有渔船、商船,都可能影响驾驶人员判断。东沙有台方公布的最近距离,金门有一对一并航的记录;两项信息分别提供了一个观察点,尚不能替代完整的航行经过。
多点活动也提出一个事后核对的问题:同一事件由不同部门发布时,通报时间未必等于事件发生时间,各方选取的记录范围也可能不同。比如通报当下仍在对峙,和事后通报已经离开,可以分别描述同一次行动的两个阶段。整理这类消息时,应优先把发现、进入、发出警告和驶离分开记录,再比较各方说法;否则容易把一次行动拆成数次,或将前后不同阶段误当作彼此矛盾。
就在金门事件当天,台湾方面另有一项海洋科技活动。台湾海洋委员会公布,来自台湾、美国和新加坡的业者联合演示无人载具,台湾副总统萧美琴到场观看。展示涉及水面无人艇自主规划航线、协同航行,以及水下载具使用声纳感测。海洋委员会主委管碧玲将发展自主科研能力与应对灰色地带压力联系起来,并表示台湾正推进水面及水下载具的测试与应用。
海洋委员会同时公布,宜兰苏澳、嘉义布袋和高雄林园三处水面及水下无人载具测试场域,已获内政部核发设置许可,合计约14207公顷。获准设置测试场域,为设备在实际水域验证提供条件,但这与装备正式纳入海巡轮值仍有距离。现场演示也不是本轮对峙的一部分,公开材料未显示展演设备已经投入东沙、台湾东部或金门三起行动。
这类设备能够发挥作用的第一步,是补充监测时间和范围。例如,一艘无人艇若能稳定沿预设路线观察海面并回传影像,值勤人员就有更多材料判断是否需要派出巡防艇;若目标未发出自动识别信号,来自不同观察点的影像也可能帮助确认船型和航向。它的实际价值取决于回传是否可靠、记录是否足以识别目标,以及数据能否及时交给有权作出调度决定的人。
从演示走向使用,还需回答海上通信中断时设备如何行动、与民用船只相遇时如何避碰、恶劣海况下能否安全回收等问题。短时间展演可以展示功能,长期值勤则要计算维护和人员训练成本。水下载具的应用也需单独评价:水下声纳感测可用于特定监测任务,但它无法直接替代现场巡防艇向另一艘船广播、并航或进行其他有人处置。
因此,海巡科技升级能否缓解压力,要看新增设备解决的是哪一个环节。若瓶颈是及早发现来船,持续监测和信息共享可能有所帮助;若现场同时有数艘船需要伴随监控,仍要看附近有多少巡防艇与船员可供派遣。两类能力之间的衔接,比单纯增加一种设备更重要:只有把监测结果变成准确、及时的调度依据,才能减少不必要的出动,并让有限船艇用于需要到场的地方。
接下来有三项变化可以通过后续通报观察。东沙方面,类似未开启自动识别系统的船只是否反复接近,台湾东部方面,中方宣布的巡查是否呈现较稳定的出航频率,金门方面,多方向编队接近是否仍要求台方多艇同时部署。若不同海域在同一时段需要应对,判断压力大小还应比较每次接触持续多久、调度是否及时,以及行动是否影响原有巡逻与救助任务。
对公众而言,还有一个可以检验的改进方向,就是通报能否持续提供同一组关键事实。船号便于对照是否为同一艘船,进出时刻能够估计处置持续时间,接近方向有助于区分单一路线与多点分进,无线电内容则可区分航行警示与管辖权宣示。把这些项目按事件分别记录,也有助于避免把同一张画面反复传播误认为行动次数增加。
在这些资料之外,还需要区分行动结果与后续态势。船只驶离意味着当次接触告一段落,不能据此断言对方改变了长期巡查安排;反复出现在同一区域也不自动意味着控制权转移。持续观察比单次判断更能解释接触频率和处置方式是否真的发生变化。
对来往船只和渔船来说,比争论谁在口头上宣示管辖更直接的问题,是现场航行是否仍有足够安全余地。越是频繁并航,越需要有清楚的通信、可回查的航迹和完整的现场记录,一旦发生险情,也要能分辨各船如何接近、何时转向。眼下这三天的材料记录了三个海域、三种应对方式;后续真正值得检验的是,这类接触是否变得更频繁,以及各方是否能在反复接触时维持海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