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快讯: 3月27日,吉林省长春市永村镇村民龚树山实名举报称,永村镇政府在2019年9月对其名下承包地及房产实施征地拆除,但在拆除过程中未与其协商,也未给予相应补偿。龚树山在实名举报中列明被征收的财产范围与损失数额,要求乡镇政府出具正式文件,落实安置并尽快给予补偿。

龚树山称,其名下承包地约3000平方米;房屋合计约3700平方米(被认定为4套);另有宅基地约1000平方米。龚方计算称各项损失合计约980万元人民币,截至举报时仍未获得补偿或安置。除上述承包地与住宅外,龚还要求针对其名下6套厂房及2处宅基地依法进行补偿处理。

举报文本显示,龚对当年拆除过程的程序性问题提出异议,特别强调未与其协商、未拿出书面安置或补偿方案。其主要诉求包括:一、由当地乡镇政府出具正式书面文件;二、落实4套房产的安置措施;三、尽快完成货币或产权补偿,同时对厂房和宅基地的补偿问题予以明确和处理。

这一举报在地方农村征地与拆迁问题的语境下具有典型性:当事人关注的不仅是经济赔偿的数额,更在于安置标准、程序透明与书面凭证。龚指出的面积、套数与损失估算为其索赔请求提供了具体依据,但截至目前其表述显示诉求尚未得到当地政府回应或实质性解决。

事件长期悬而未决,对当事人家庭生产经营与居住生活造成持续影响。此次实名举报将龚的具体索赔金额、被认定的房屋套数和被拆时间点等核心事实公开化,促使公众关注相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以及后续补偿与安置措施如何落实。唐人日报将持续关注事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