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重庆一名女子在网络发声称,自己酒后疑似遭到强奸,随后向警方报案。但她表示,在录口供过程中,自己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支持,反而被要求承认是因“情绪纠纷”才报案。她还称,办案人员多次说她是“选择性遗忘”,让她感到二次伤害。
据该女子自述,报案后,对方曾威胁她接受2万元私下和解。更令她无法接受的是,她称警方人员曾对她说,应当“感谢对方愿意给钱”,理由是她自己“挣不到钱”。相关说法在网络传播后,引发大量网友关注和愤怒。
由于目前尚未看到当地警方或权威部门发布完整通报,事件具体经过、证据情况、涉事人员身份以及警方办案过程仍有待进一步核实。但在性侵报案案件中,受害人是否被尊重、是否被正确询问、是否存在诱导性笔录,本身就是公众高度关注的问题。
性侵案件调查本就高度敏感,尤其当事人处于醉酒、断片或记忆模糊状态时,更需要通过监控、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现场痕迹、医学检查等证据综合判断,而不能简单以“记不清”否定报案人的陈述。
这起事件真正刺痛公众的地方,不只是女子所称遭遇性侵,更是她在求助过程中是否遭遇冷漠、轻视甚至羞辱。如果女子反映属实,相关部门有必要尽快公开调查结果,回应录口供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当言语、是否有人推动私了和解。对任何性侵报案者来说,第一道门不应是怀疑和羞辱,而应是依法受理、认真调查和基本尊重。
唐人日报于2026年4月30日快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