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北京一名律师在网络上披露一起颇具争议的跨省办案事件,并称这是他见过距离最远的“深海捕鱼”案件。根据其说法,新疆温泉县公安机关跨越近4878公里,以涉嫌赌博为由,对深圳一家科技公司展开调查,并将相关人员从深圳带回当地处理。

案件最引发争议之处,在于管辖权来源。据称,温泉县一名居民“偶然”发现这家深圳公司的网站,随后充值101元,便认为该公司涉嫌网络赌博,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之后,温泉县警方迅速立案并前往深圳抓人。案件一审中,相关部门认定涉案人员违法,并没收所谓非法所得1000多万元。

该律师质疑,即使深圳公司真的存在违法问题,远在新疆的县级公安机关,究竟如何取得对深圳公司的刑事管辖权?如果仅凭一名本地居民充值101元并报案,就可以把几千公里外的企业纳入本地办案范围,那么地方执法权是否会被无限扩大?

律师将此类现象称为“深海捕鱼”:地方机关通过寻找外地企业案件,最终以罚没、追缴等方式获得巨额收益。101元的举报线索,最后换来上千万元罚没结果,巨大利益诱惑之下,案件事实和证据审查是否足够严谨,更值得追问。

目前,该案已进入二审阶段。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律师表示,如果案件确有疑点,司法机关应依法纠正,而不是继续对涉案人员施压,要求其认罪。

这起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异地执法、刑事管辖和逐利办案的关注。执法不能变成跨省“捕鱼”,刑事司法更不能被地方利益牵着走。

唐人日报于2026年5月15日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