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7月20日讯:广东佛山一起因求爱遭拒引发的恶性故意杀人案迎来最终结果。受害女子兰晴(化名)7月20日表示,她已接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曾持尖刀、硫酸和菜刀连续对她实施袭击的韦某某,近日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兰晴出生于1991年,来自广西,此前在佛山市南庄镇一家瓷砖企业工作。2022年,她与亲属从广西驾车前往佛山时接到一笔顺风车订单,由此认识韦某某。得知兰晴单身后,韦某某开始追求她,但兰晴多次明确拒绝。此后,韦某某仍不断前往其工作地点纠缠、骚扰,兰晴曾多次报警求助。
2023年2月15日下午,韦某某携带事先准备的尖刀和硫酸来到兰晴工作的陶瓷公司。警方接到报警后曾到场处置,韦某某当时表示愿意配合,但在民警离开后并未离开现场。
当日下午4时许,韦某某突然闯入公司一楼展厅,持尖刀朝兰晴的头面部、胸腹部等位置连续捅刺数十刀。被现场同事赶出后,他又折返展厅,将硫酸泼向兰晴面部和身体。随后,韦某某前往附近餐饮店厨房拿走两把菜刀,砸坏展厅玻璃门再次冲入,对已经严重受伤的兰晴继续砍击,直至被多人合力制止。
兰晴经医院全力抢救保住生命,但昏迷一个多月才苏醒。司法鉴定显示,她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兰晴称,袭击导致她终身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目前生活无法自理,后续仍需长期康复治疗。
2024年3月,佛山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韦某某死刑。法院认为,韦某某仅因追求遭拒,便在公共场所不顾他人阻止,连续使用尖刀、硫酸和菜刀实施杀人行为,虽然因他人及时制止而未造成受害人死亡,但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
韦某某提出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后,韦某某近日被执行死刑。兰晴表示,凶手伏法是其罪有应得,也让她和家人获得了一点安慰,但这场袭击给她造成的身体伤害和生活困境仍将长期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