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7月22日讯:甘肃省正宁县联合调查组公布月明九年制学校教学楼项目调查结果。这栋合同造价945.66万元、原定2019年12月竣工的乡村教学楼,在经历四次间歇性停工后,于2026年6月28日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目前正在办理验收和工程结算,计划于2026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
通报显示,该项目2018年获批,规划建设一栋四层教学楼及消防水池、泵房、变压器等配套设施,概算总投资1080万元。2019年4月正式进场施工后,分别于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3年四次停工,原本一年内应当完成的民生工程,最终拖延超过六年。
针对外界关注的资金问题,调查组称,正宁县财政局累计向中标企业庆阳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822.17万元,其中58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已于2023年11月前全部支付。审计结果显示,除第一次停工时付款进度滞后外,之后三次停工时,已支付工程款与实际完成工程量大体相当。
调查同时发现,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登记的项目经理为李某军,但企业内部文件显示实际项目负责人为王某鹏,施工企业存在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问题。2024年,王某鹏提交9张工程签证单,要求增加774.05万元支出,但审计认定这些签证均在停工后补签,缺乏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依据,存在程序违规、内容不实等问题。
项目重新组织施工期间还出现阻工风波。通报称,王某鹏因与施工企业就账务结算产生分歧,曾采取封锁工地大门、车辆堵塞通道及派人现场阻拦等方式阻止施工,辖区派出所在不到一个月内先后5次接警调处。
责任处理方面,正宁县住建局对庆阳建司罚款20.8万余元,对企业直接责任人员罚款1.2万余元,并对监理单位总监罚款3000元。两名时任学校负责人因违规在工程签证单上签字,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庆阳市纪委监委也已介入调查。
正宁县委、县政府在通报中承认,项目长期未能投入使用,暴露出项目监管和依法化解工程纠纷方面的明显短板。对当地三百多名师生而言,这栋等待了六年的教学楼能否如期在秋季开学启用,仍将是检验后续整改是否真正落实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