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7月13日讯: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再度成为得州参议员选举中的争议焦点。民主党候选人、得州州众议员詹姆斯·塔拉里科近日在一场公开活动中表示,许多反对枪支管制的政客并没有认真阅读第二修正案,因为“监管良好”几个字就写在宪法文本中。他借此主张,合理枪支限制并不必然违反宪法。​

福克斯新闻评论员、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乔纳森·特利随即发文反驳,称塔拉里科忽略了紧随“监管良好”之后的关键词——“民兵”。第二修正案原文强调“一支训练有素的民兵”对于自由州安全的重要性,并保障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特利认为,18世纪语境中的“well regulated”更接近“组织严密、训练有素、运转正常”,而不是现代政府可以广泛监管枪支的直接授权。​

现行最高法院判例总体更接近特利所强调的“个人权利”解释。2008年的《哥伦比亚特区诉海勒案》认定,第二修正案保护个人为自卫持有枪支的权利,并不以实际参加民兵为前提;2022年的《纽约州步枪与手枪协会诉布鲁恩案》进一步要求法院依据宪法文本、历史和传统审查枪支限制。​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枪支管制都自动违宪。最高法院仍承认部分长期存在的限制具有合法空间,具体法律能否成立,需要结合受管制人群、武器类型、地点及历史类比逐案判断。2026年6月,最高法院在《沃尔福德诉洛佩兹案》中推翻夏威夷一项规定,该规定要求持证者进入向公众开放的私人场所前,必须先获得业主明确许可。法院认为,这种默认禁止模式过度妨碍普通公民日常携枪自卫。​

更大的司法较量也已经到来。最高法院6月30日受理《维拉蒙特斯诉库克县案》及其合并案件,核心问题是第二和第十四修正案是否保障个人拥有AR-15平台及类似半自动步枪的权利。目前案件尚未作出实体判决,因此无论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不能提前宣称AR-15禁令已经被最高法院确认或否定。​

塔拉里科的竞选官网主张普遍背景调查、安全存放枪支,并提高购买部分带有大容量弹匣等军事化特征半自动步枪的年龄,同时声称仍会保护第二修正案。 这场争论真正的核心,不只是“监管良好”四个字如何翻译,而是美国枪支权利究竟可以被限制到什么程度。随着AR-15案件进入最高法院,宪法解释、枪支暴力与选举政治已经同时撞上同一条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