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8月4日讯: 云南宣威市乐丰乡1999年“山村小卖部抢劫杀人案”近日迎来新进展。被害人家属徐皎月收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书面告知,相关刑事申诉已于今年1月正式受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程序中。27年前,19岁女孩徐文素在自家小卖部遭抢劫杀害,主犯代贤峰一审被判死刑,二审却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后判决变化长期成为被害人家属关注焦点。

据公开判决资料显示,1999年10月25日凌晨,代贤峰与浦绍丙、肖本义预谋抢劫徐文素经营的小卖部。案发过程中,代贤峰持刀进入店内,对徐文素实施伤害,造成其死亡。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并于1999年11月将代贤峰抓获。2000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代贤峰犯抢劫罪,因犯罪手段特别残忍、造成严重后果,判处死刑。

然而,案件进入二审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代贤峰犯罪后果严重、作案手段残忍,依法应判处死刑,但考虑其并非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因此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该判决结果后来成为被害人家属多年申诉的核心争议之一。

被害人家属及代理律师表示,他们认为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方面的问题,包括未被及时通知参与庭审,也未被告知相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权利。家属称,由于长期未掌握正式判决信息,一度误以为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执行死刑,直到多年后才得知二审改判结果。

此后,被害人家属持续通过申诉渠道寻求重新审查。公开信息显示,相关申诉曾经历多次处理,但未改变此前结果。代贤峰于2014年刑满释放,两名同案犯后来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

目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已经受理该案刑事申诉,案件进入新的审查阶段。对于家属提出的量刑争议、程序问题以及相关诉求,仍需等待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的进一步处理结果。

这起跨越27年的案件,再次引发公众对于重大刑事案件审判程序、被害人权益保障以及刑罚适用标准的关注。法律人士表示,刑事申诉制度是纠正可能存在错误裁判、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渠道,最终结果应以司法机关依法审查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