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日报7月21日讯:美国国土安全部正式修正今年4月出台的移民法规,恢复对庇护申请人首次就业授权申请的30天审理期限。国土安全部承认,4月29日发布临时最终规则时,因监管文本修改失误,无意中删除了这项长期有效的规定。此次修正将追溯适用于2026年5月29日仍在审理或此后提交的相关申请,政府强调,30天规则在法律适用上不会出现空档期。

这项规定主要涉及以待决庇护申请为基础、按照C08类别首次提交的I-765工作许可申请。修正后的法规要求,如果申请人的庇护案件尚未被拒绝或退件,USCIS原则上应当在收到首次工卡申请后的30天内作出批准或拒绝决定。4月法规在重新编排《联邦法规》第8编208.7条时,漏掉了包含这一期限的最后一句话,结果在文本层面意外取消了审理时限。

不过,“30天处理期限”并不代表申请人在递交I-589庇护申请30天后就能取得工卡。按照目前仍然有效的庇护工卡时钟规则,申请人通常须在完整的庇护申请累计待决150天后,才能递交首次C08类别I-765;就业授权原则上不得在庇护申请待决满180天前签发。申请人主动要求延期面谈、未按时参加指纹或听证等造成的延误,可能不会计入工卡时钟。

因此,30天期限控制的是“符合条件并提交I-765之后”的行政审理阶段,而不是整个庇护等待过程。它要求USCIS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作出决定,但不等于第30天一定能拿到实体工卡,也不保证每份申请都会获批。补件通知、身份核验、安全审查以及申请本身是否符合条件,仍可能影响最终结果。

此次恢复仅针对首次C08工卡申请,并没有为庇护工卡续期建立同样的30天强制期限。DHS表示,USCIS在法规出现错误后仍继续优先配置资源处理首次申请,因此修正将从5月29日起追溯适用,避免政府主张曾经存在一段“不受30天期限约束”的过渡时期。

4月29日的临时最终规则原本主要用于落实H.R.1综合法案中的移民收费和就业授权条款,内容涉及庇护申请费、年度庇护费、I-94费用以及部分工卡有效期限。支持移民权益的组织随后提起诉讼,主张政府在没有事先公告和公众意见程序的情况下删除30天审理要求,可能违反《行政程序法》。DHS此次则将问题定性为技术性错误,并称修正只是恢复原有政策,不构成新的实质性规则,因此无需重新进行完整的意见征集程序。

但庇护申请人未来能否长期保留30天审理保障,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国土安全部今年2月另行提出一项尚未最终生效的改革方案,计划把首次C08工卡的审理期限从30天延长至180天,并把申请工卡前的等待期延长至365天。该方案还考虑在庇护案件平均处理时间超过180天时,暂停接收新的首次工卡申请。

DHS在最新修正文件中特别说明,恢复30天期限与上述长期改革属于两套不同程序。2月方案仍处于审查公众意见阶段,在正式发布最终规则之前,现行30天审理要求继续有效。对正在等待首次庇护工卡的申请人而言,此次修正意味着USCIS不能因为4月法规中的文字缺失,主张首次申请已经不再受到明确处理期限约束;但更严格的180天审理方案是否会在未来落地,仍是下一阶段政策争议的焦点。